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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飞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智能水表、1000吨表壳毛坯及300吨

添加时间: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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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玉环督字〔2018〕18号

关于江西飞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智能水表、1000吨表壳毛坯及300吨

铝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西飞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江西飞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智能水表、1000吨表壳毛坯及300吨铝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西省玉山经开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18°10′43.92”,N28°39′13.07”。项目的工程流程分别为:1、水表、表壳工艺流程:原料铜锭放入工频电炉中进行熔化、制芯,将水和脱模粉按比例混合注入模具,等待压铸,熔化后的液体炉料倒入制备好的模具内,进行压铸,压铸后进行切边抛光,再进行喷塑、电炉烘干、机械加工、装配,然后进行检测检验,最后合格品入库;2、铝配件工艺流程:压铸铝制品购进后切边抛光、再进行喷塑、电炉烘干、机械加工、装配最后检验合格入库。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二)项目批复意见。根据《报告表》的结论,你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要求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部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排放;项目所在地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水管网铺通后,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4中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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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气防治措施。加强车间通风,防止无组织粉尘对工人的影响;中频电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和VOCs经配套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塑粉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表2标准,其中VOC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天津市地方标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对产生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增加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废包装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粉末涂料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屑及边角料,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中频电炉中。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炉渣及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1)及2013年修改单。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六)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相应的标志牌。

(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三、项目生产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四、其他要求

(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以上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若项目的地址、生产工艺、规模或者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故或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二)我局委托县环境监察大队开展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强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玉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6日

抄送:上饶市环保局,县环境监察大队。

玉山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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