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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岸带资源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海岸带保护立法。2019年,为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岸带资源,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2020年3月1日,《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科学合理节约利用海岸资源,大力整治修复受损岸线,加大近海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效促进了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2.编制《烟台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2019年,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启动烟台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相关规划修编中间成果,编制完成《烟台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初稿,征求了12个沿海区市政府(管委)和13个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市级规划与省级规划同步编制,根据海岸带生态环境和资源承载力、开发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识别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空间,将海岸带划分为严格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利用区,分别制定保护目标及管控措施。
3.加强海岸带保护宣传。自《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颁布以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认真梳理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及有关条款。印制《海洋法律提示书》和《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规范手册,执法人员深入重点涉海单位,召开座谈会,送法上门,开展面对面宣传。
4.开展市区海岸线巡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执法人员每月对市区进行岸线巡查,检查范围从牟平区金山湾至开发区马尔贝拉,重点检查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废弃物以及海岸带海洋环境情况。发现污染海洋环境以及采挖海砂岸砂的违法行为,立即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烟台海警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5.全面清理非法海水养殖。根据渤海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要求以及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市对禁养区、限养区以及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海域禁养区内海水养殖整治集中攻坚的通知》,组织各市区彻底查清全市禁养区内的海水养殖,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综合整治,调动全部力量进行攻坚清理。截至目前,高新区辖区海域内的非法养殖已全部清理完毕。
6.扎实开展海洋监察执法巡查。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制发了烟台市年度海域海岛执法巡查工作计划,并每月制定海域海岛执法巡查计划,联合区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有效开展海域、海岛执法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县级旬巡查旬报告、市级月督察制度和属地监管责任,督导全市海监机构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工作。
7.多措并举加强海域海岛监管工作。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通过无人机监察技术对全市重点海域、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实施无人机航拍执法监测,高效提升执法效能和覆盖面,力争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有效保护海洋与海岸带资源。定期组织开展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等重点项目的用海现场执法监管,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使用海域。
8.实施海域疑点疑区核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通过卫片比对等手段,监控海域是否出现疑似违法行为,及时组织相关区市海洋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和整改,对破坏海岸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9.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0月26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在调研海岸线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原有护岸毁损,防灾减灾能力弱;沿岸植被匮乏,砂质岸线侵蚀后退;生产生活垃圾遍布,影响景观环境;养殖占用破坏大量自然岸线等问题,上报市政府《关于解决海岸线保护修复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安排海岸线保护修复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列2022年市级预算,目前资金已到位,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程序。
10.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海域使用金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海岸、海域及海岛的整治修复工作。我市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22个,总投资约12亿元,涉及莱州、龙口、蓬莱、长岛、海阳、莱山、芝罘等7个市区。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修复海岸线50余公里,修复海岛14个。2021年以来,根据中央政策支持方向调整,组织各区市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长岛综合试验区申报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争取中央财政支持3亿元。
11.统筹做好滨海地带规划编制工作。以上位规划为指导,是组织规划编制的重要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的滨海地带各类规划编制均积极对接《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山东省海岸带规划》《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烟台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最新成果,严格落实上级对烟台市海岸带空间发展战略、空间布局、规划指标、管控政策的要求,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海洋空间分区、海洋生态红线、涉海指标体系以及资源利用、海洋产业布局等具体要求。“多规合一”是规划改革的要点,也是提升空间规划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率的重要举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涉海各类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烟台市海洋强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和海岸带管理现实需求,积极吸纳《烟台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烟台港总体规划(2016-2030)》《烟台市海洋牧场总体规划(2019-2025)》《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涉海专项规划成果,以合理保障行业用海需求,协调用海矛盾,推动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下步工作重点
1.编制好烟台市海岸线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在综合分析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开展海岸线及毗邻区域资源、生态环境、产业、陆海统筹管理机制专题研究,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提出烟台市海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及实施保障措施。在编制规划的基础上,遵循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原则,打破区市界限,以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要求为标准,统筹编制4亿元以上的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中央财政支持。
2.推进2022年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照省海洋局批复的实施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在项目中试点建设海岛生态保护修复三维 GIS 管理平台,以三维 GIS 为技术支撑,结合海岛生态智慧监测网,全面构建数据信息采集-传输-监控-质控-管理-服务-三维分析-预警-管理决策的工作链条,初步实现由业务数据处理分析为基础,管理决策分析系统抽取加工为表现的物联网平台运行模式,并充分结合项目生态修复效果、减灾功能调查评估工作,集成本区域已有的海域管理、海洋保护地、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区划及社会经济成果,融入海洋生态预警成熟的模型方法,实现项目申报、现场核查、项目批复、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资料规范化、信息化及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修复项目进展及修复成效数据的综合评估和直观展示,为本地区修复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综合性、协同性、智能化决策支撑。
3.全力做好执法工作。严格制定执法计划,开展岸线巡查,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协同合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并给予处理。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采取无人机航拍、ARS船讯网查看、卫星图片比对等高科技手段,加强对我市近海海域及岸段的巡查执法。
4.完善涉海规划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上位规划及《海岸带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等最新政策文件,在涉海的相关规划中,对关键部门、行业的用海需求进行梳理和总结,科学研判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对海岸带资源利用的需求,协调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待上位规划公布后,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会立即启动烟台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修订工作,并公布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海岸带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