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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金额:68,728,452.49元
11、工程规模:东莞市东城温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9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60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
12、发包范围:东莞市东城温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各类基础施工等);(2)主体工程(含新建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主体结构、防水防腐、保温隔热、预埋构件等);(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含厂区的生活给排水系统及污水处理配套给排水系统等);(5)电气工程(照明/弱电系统及污水处理工艺配套电气系统等);(6)消防工程(包验收备案及取得合格证等);(7)通风工程(按图施工到位等);(8)防雷工程(按图施工到位及取得合格证等);(9)起重设备(含整套起重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制作/安装,包调试通过验收取证等);(10)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含①除甲供设备外的其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②白蚁防治、工程试车(含单机试运转等)及厂区室外工程,按图施工到位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部分另册)”内容中的附件(简称"招标专业及界限划分表")的要求。其中招标专业及界限划分表明确不属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及甲供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部分另册)”内容中的附件"甲供设备清单表")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中标人需对上述工程提供一系列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等。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15、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7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
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19日09时3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19、投标会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10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20、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6月2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7月19日09时30分
21、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
22、图纸费:0元
23、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何浩林 0769-
24、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25、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
26、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27、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28、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9、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内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1、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3、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35、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0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0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0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0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05)、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0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07)、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08)、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09)、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0)、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1)、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文件-东莞市东城温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