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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邯郸市大名县106国道龙王庙境内看到多处污染企业。106国道西侧有露天石头加工厂,该石头加工厂把加工好的产品露天存放既不用苫盖也不用膨化,对环保意识若无其事。搅拌站也是露天生产,搅拌站院内的原料和北侧的石头加工厂大同小异,对生态环境部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的精神要求都是“耳旁风”。106国道东侧有二家木头粉碎厂,木头粉碎厂也是露天式生产。笔者在一家无名木头粉碎厂了解到该镇这么多污染企业都是给县环保局和当地镇政府交了“保护费”。木头粉碎厂一负责人告诉笔者“我们粉碎木头环保局和政府一年收几千块钱,像路西粉石头的和搅拌站环保局镇政府一年都是上万的收,收了这些钱上边环保部来督查会提前通知停几天,督查走了再开始生产。如果不交这些钱政府和环保局会带着铲车一会功夫把设备和料铲平在地。”笔者问该木头粉碎厂负责人你们交这些钱一年能赚多少钱?粉木头负责人说“我今年53岁了,家里上有老人下有孩子出门打工家里离不开,给他们交这些钱在家门口挣个打工钱这样还能照顾家里老人孩子。”笔者说你们忙吧我们再转转,该厂负责人说“快中午了一块吃个饭拉拉再走吧。”拉拉是大名地方方言。笔者说下次再过来了吧!说着离开。
笔者把亲眼目睹到的一家家无名污染企业致电大名县生态环境局,该局工作人员在登记笔者反映的情况后说负责那片队长一会回电给你。截止下午3点15分笔者再次致电大名县生态环境局,到发稿未收到大名县生态环境局任何信息回复。笔者不知该县生态环境局在这些污染企业当中充当着什么角色?笔者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