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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号)、《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闽交运〔2017〕25号)有关要求,市运管所组织对相关道路运输企业2019年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已结束,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日至1月20日,市运管所考核小组按照《南安市运输管理所关于开展南安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19年考核工作的通知》(南交运管〔2019〕88号)要求对相关道路运输企业的基础硬件、技术指标和运营管理进行全面考核。
此次共考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5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家,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8家,从整体来看,大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均能按要求落实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监控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到位,监管平台运行稳定,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台账统一,档案管理科学规范,南安市永德昌气体运输有限公司、南安市蟠龙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南安市成功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3家道路运输企业考核结果名列全市前三,予以通报表扬。但在考核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如企业内部未定期开展动态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监控人员业务操作水平不高、平均超速次数和疲劳驾驶等指标不理想等。(各企业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二、考核结果
市运管所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1月21日至2月4日。其中南安市永德昌气体运输有限公司等16家道路运输企业考核合格,福建福祥物流有限公司考核不合格,各道路运输考核者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考核中提出的问题,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要求,逐条对照,细化问题清单,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提高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实效,并于通报下发10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报告和整改材料。同时,我所将适时对考核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情况督查。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有关要求,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提高车辆监管实效,合力提升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附件:1.南安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19年考核结果
2.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20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