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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添加时间: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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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推动农村面貌不断焕发新气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县域经济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巩固、提高、深化”的工作思路,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清理、美丽庭院创建、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省级美丽乡村创建等七项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厕所革命

工作任务:切实巩固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改,真正做到随有随清、动态清零。对原来建设标准较低、年代久远、易出问题,以及农户自建略加提升即可达标的户厕进行改造提升;经济条件较好、改厕模式适宜的县(市、区),根据群众需求,摸清底数,合理确定新建厕所任务,切实提高改厕标准,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厕所维修、粪污清掏、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后期维护资源化、市场化建设。

工作目标:开展“厕所质量提升年”行动,实现问题厕所动态清零。全年改造提升户厕8.8万座,推动低标准厕所提档升级;新建粪污处理站30座,新建维修站点79个,新配备抽粪车149辆,新建运行监管平台2个,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和体系。

(二)农村污水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工作任务: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平原村庄推行集中处理,地域上相近的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不具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条件的山区村或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采取户用化粪池、净化沼气池等分散治理模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已建成且通过验收的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80%。

工作目标:完成256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1.5%。

2.黑臭水体治理

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随清。

工作目标:农村黑臭水体有效管控,保持动态清零。

(三)农村垃圾清理

1.持续清理村庄垃圾

工作任务:加强对第三方保洁公司的监管,提升垃圾清运质量;依法依规对村庄内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进行拆除。

工作目标:清运高效,村内无积存垃圾,村庄环境保持常态化清洁;村庄内及周边可视范围内无残垣断壁。

2.持续清理道路两侧垃圾

工作任务:对“两高”、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两侧路界内或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以及进出村道路两侧路界内或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白色”废弃物、杂草等垃圾进行清理。

工作目标:道路路面、绿化带保持经常性整洁。

3.持续开展河道垃圾清理

工作任务:加强源头管控,做好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工作,防止垃圾入河;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确保行洪河道安全。

工作目标:河道内无垃圾,不影响汛期排涝防洪功能。

(四)美丽庭院创建

工作任务:发动广大群众及时整理家什杂物,整齐存放生产生活物品,美化居室庭院环境,搞好厕所卫生和污水管控,实现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打造美丽庭院精品街、精品区、精品村,点线片面梯次推进美丽庭院创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工作交流_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_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思路

工作目标:创建美丽庭院6万户,精品庭院2.4万户。

(五)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

1.村庄硬化

工作任务:村庄小街背巷硬化、主街道硬化提升。

工作目标:有序推进村庄小街背巷硬化,对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主街道进行硬化提升,让村民出行更方便。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生态化铺装,降低建设成本,突出乡土特色。

2.村庄绿化

工作任务:按照“村庄内外有绿地、房前屋后有果蔬、街道水渠有绿荫”的绿化格局,充分利用集体用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荒废边角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小游园、小菜园和小广场等,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扎实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和乡村绿化成果。

工作目标:完成绿化提升100个村,创建15个省级森林乡村。

3.村庄亮化

工作任务:按照村庄照明工程建设标准,巩固提升村庄亮化水平,加强照明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和改造升级。

工作目标:村庄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路灯安装实现全覆盖,基本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4.村庄美化

工作任务:持续对村庄墙体立面的乱涂乱画小广告、废弃宣传标语和广告牌匾等进行整治;有序整治村内通信、电力、广播电视线路等“空中蜘蛛网”。

工作目标:消除视觉污染,村庄面貌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六)全面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

工作任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水平。

工作目标:巩固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既有成果,持续保持清洁水平,推动规章制度落地见效,村庄环境卫生实现常态长效管理。巩固农村民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健全清洁取暖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大气环境质量。

(七)省级美丽乡村创建

工作任务:重点在省、市、县三级和美乡村(乡村振兴)示范区,成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工作目标:打造20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向纵深开展。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做好项目谋划、资金安排、组织推动等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具体,深入一线解决问题;乡、村两级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市人居办加强督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合力。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任务清单,按季度、按月份细化安排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典型推介、总结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举措,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传承好文化根脉,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三)强化督导考核。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盯办解决。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适时组织观摩拉练,现场打分,先进单位典型发言,传授经验;后进单位表态发言,查找原因,改进工作。加强对组织推动、项目进度、项目质量等工作的考核,并及时向县(市、区)通报。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明确财政具体支持额度,安排配套资金,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五)营造浓厚氛围。市、县两级通过专题片、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意义、建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短视频在网络平台传播快、视觉新、受众广的优势,展现美丽宜居乡村风貌,把住正确舆论方向,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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