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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监测情况

添加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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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运管局通过省级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对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在10月1日—31日期间的涉嫌各类违法违规报警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监测)报警情况

(一)省级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监控报警情况

10月1日—31日,“两客一危”车辆报警次数环比下降29.41%,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各类报警涉及42辆车、72辆次,其中,超速报警持续时长5分钟(含)以上涉及8个市(州)、15家企业、17辆车、25辆次,超长客运离线位移持续时长1小时(含)以上涉及8个市(州)、12家企业、12辆车、22辆次(明细见附件1、2、3)。

报警次数排前三名的市(州)分别是南充市(11辆次)、内江市(10辆次)、成都市(5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10辆次),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5辆次),四川永盛运业有限公司(3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车辆分别是: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1辆车10次,离线位移,川黄〕,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1辆车5次,高速公路超速20%—50%,川黄〕,四川永盛运业有限公司〔1辆车3次,高速公路超速20%—50%,川黄〕。

(二)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报警情况

10月1日—31日,“两客一危”车辆报警次数环比下降26.10%。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各类报警涉及2179辆车、4316辆次,其中,超速报警涉及113辆车、306辆次,疲劳驾驶报警涉及1792辆车、3551辆次,车辆离线位移报警涉及72辆车、110辆次,2—5点违规运行报警涉及243辆车、349辆次。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企业、车辆(明细见附件2)。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市(州)分别是:成都市(1102辆次)、泸州市(502辆次)、德阳市(345辆次)。

1.客运车辆(含超长客运)各类报警涉及1235辆车、2319辆次。其中,超速报警涉及80辆车、216辆次,疲劳驾驶报警涉及932辆车、1682辆次,车辆离线位移报警涉及45辆车、72辆次,2—5点违规运行报警涉及243辆车、349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四川亚细亚运业有限公司(59辆次)、四川泸州荣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6辆次)、四川东方龙运业有限公司(55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车辆分别是:四川省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直达客运分公司〔1辆车19次,疲劳驾驶,川黄〕,四川广运集团剑阁有限公司〔1辆车19次,疲劳驾驶,川黄〕,四川宜宾长锋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辆车18次,疲劳驾驶,川黄〕,四川东方龙运业有限公司〔1辆车18次,疲劳驾驶,川黄〕。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各类报警涉及912辆车、1997辆次。其中,超速报警涉及33辆车、90辆次,疲劳驾驶报警涉及860辆车、1869辆次,离线位移报警涉及27辆车、38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泸州唐氏运业有限公司(87辆次)、成都市全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83辆次)、邛崃市金潮运业有限公司(56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车辆分别为:攀枝花市中攀商贸有限公司〔1辆车36次,疲劳驾驶,川黄〕,四川恒骏物流有限公司〔1辆车25次,疲劳驾驶,川黄〕,四川邦吉物流有限公司〔1辆车23次,疲劳驾驶,川黄〕。

(三)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报警情况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_运输公司车辆动态制度_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规定

10月1日—31日,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监测里程数1.63亿余公里,百公里平均报警数量24.87次。10月份主要报警类型占比:车道偏离报警39.22%、车距过近报警18.34%、前向碰撞报警12.49%,抽烟报警0.07%,开车接打手持电话报警0.09%,生理疲劳驾驶报警2.83%,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6.36%。其中,生理疲劳驾驶报警主要集中在“下午1点至3点,夜间10点至凌晨1点”两个时间段。客运车辆日间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0公里/小时的报警共计30辆次(抽烟报警3辆次,接打手持电话报警2辆次,生理疲劳驾驶报警25辆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80公里/小时的报警共计28辆次(抽烟报警16辆次,接打手持电话报警4辆次,生理疲劳驾驶报警8辆次)。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企业、车辆(明细见附件2)。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客运企业分别是:四川南充当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5辆次)、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3辆次)、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客运车辆分别是:四川南充当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1辆车5次,生理疲劳驾驶,川黄〕;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1辆车3次,生理疲劳驾驶,川黄〕;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辆车2次,生理疲劳驾驶,川黄〕。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分别是:四川省邛崃市运输公司(5辆次)、四川省巴蜀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4辆次)、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3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分别是:四川省巴蜀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1辆车3次,生理疲劳驾驶,川黄〕,四川省邛崃市运输公司〔1辆车2次,抽烟报警,川黄〕,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1辆车2次,抽烟报警,川黄〕,西昌市汇源气体有限公司〔1辆车2次,抽烟报警,川黄〕。

(四)长期异地运行车辆及违章监控(监测)情况

1.10月1日—11月18日异地运行车辆超过30天的共计39辆车,车辆类型为:危险货物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通过行业监管平台监测到违章报警涉及13个市(州)、28家企业、39辆车、150辆次,其中,抽烟报警10辆次、接打手持电话报警10辆次、生理疲劳驾驶报警4辆次、分神驾驶报警123辆次、摄像头偏移3辆次(明细见附件4)。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运输企业分别是:眉山兴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7辆次)、成都市青白江好运商贸有限公司(16辆次)、资中县发翔运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5辆次)、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15辆次)、江油玖源农资化工有限公司(15辆次)。

报警次数排前三位的运输车辆分别是:眉山兴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辆车22次,接打手持电话报警1次、分神驾驶报警21次,川 黄〕,江油玖源农资化工有限公司〔1辆车15次,分神驾驶报警,川 黄〕,眉山市顺桥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辆车10次,分神驾驶报警,川 黄〕。

2.10月份外地相关部门抄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计342辆车、1036辆次,其中,行业部门抄告2辆车、2辆次,违法行为主要集中“涉嫌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案1辆次、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1辆次”;交警部门抄告340辆车、1034辆次,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安全设施不全395辆次、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253辆次、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60辆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4辆次”等(明细见附件5)。

(五)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情况

10月1日—31日,全省“两客一危”车辆上线率98.39%,排前三位的市(州)分别是:自贡市100%、南充市100%、凉山州100%;排后三位的市(州)分别是:乐山市97.30%、攀枝花市96.64%、成都市96.54%。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运管机构(含中心、执法机构,下同)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厅运管局已经组织相关处(室)对各市(州)核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通报涉及的市(州)运管机构在发文之日起7天内要完成核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厅运管局,如对通报有异议的可向厅运管局提出核查申请;未提出核查申请的,厅运管局将作为违规违法行为认定结果。目前,未完成上报“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监测)情况通报核查处理情况的市(州)分别是:巴中市、达州市、泸州市、攀枝花市(连续2个月),甘孜州、乐山市、眉山市(1个月),正在对以上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厅运管局将持续跟踪督办,同时,暴露出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他各市(州)也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高度重视“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对监控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逐一分析核查,严禁落实制度规定。严禁调查核实情况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违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

(二)涉及涉嫌违法违规报警的市(州)运管机构要对报警车辆逐辆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车辆、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严格实施记分管理,对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三)各市(州)运管机构,尤其是报警数排前三的市(州)运管机构,要认真查找分析各平台监测报警数据居高不下的原因,高度重视疲劳驾驶报警高发现象,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疲劳驾驶源头整治的通知》(川运函〔2018〕197号)相关要求,持续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疲劳驾驶源头整治工作,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突出严防严管严处,对疲劳驾驶报警数多、频率较高的驾驶员,要列为重点监控人员,督促企业查明原委,加大整改处理和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消除驾驶员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四)各地运管机构要继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上线率管理,加强超长线客运车辆信号漂移、离线位移等情况的调查处理,加强车载卫星监控终端的维护,强化平台监管,对屏蔽GPS卫星定位监控信号违规行为属实的驾驶员要从严顶格处罚;对道路运输客运车辆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终端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安排从事经营活动,要对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终端经常出现故障的进行约谈服务商,责令其限期整改,更换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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