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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添加时间: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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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环保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是加大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二是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实施三大减排措施,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工作。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四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五是农村环保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受益人群不断增加。六是环保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环保科技、环境监测和国际合作稳步推进,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日益显现。七是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1年,全省地表水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酸雨频率基本持平,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环 境 状 况

大气环境

【状况】

2011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4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持平。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

PM10:14个城市的年均浓度范围为0.063−0.098 mg/m3,全省均值为0.080mg/m3,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SO2:14个城市的年均浓度范围为0.029−0.059 mg/m3,全省均值为0.045mg/m3,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全省14个城市的降水平均pH值为4.78,酸雨平均发生率54.8%。与上年相比,14个城市的降水平均酸度略有下降,而酸雨平均发生率基本持平,重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5.9%。

【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工业、城镇生活(含机动车)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共排放二氧化硫68.55万吨,较2010年减少3.41%,共排放氮氧化物66.64万吨,较2010年上升10.26%。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各工业行业之首,排放量为21.47万吨,占排放总量的31.3%。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火电、水泥行业及机动车尾气排放,其排放量依次为33.48万吨,7.27万吨、17.10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50.2%、10.9%、25.66%。2011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增加8.72%。

(注:“十二五”环境统计污染指标在“十一五”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基础上增加了农业源、机动车调查数据, 2010年的数据是指湖南省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下同。)

水 环 境

【状况】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局部水域水质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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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水系水质

全省连续开展监测的97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91.8%,与上年持平;Ⅳ类水质的断面占7.2%,比上年增加2.0个百分点;Ⅴ类水质的断面占1.0%,比上年减少1.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上年减少1.0个百分点。四水流域按水体水质由优到劣排序,依次为澧水、资江、沅江和湘江。影响我省地表水水质的污染因子包括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砷和镉等。

(1)湘江流域

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良,污染因子包括粪大肠菌群、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砷和镉等。所设40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7.5%,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Ⅳ类水质断面占12.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干流上游永州江段水质较好,而衡阳、长沙、株洲、湘潭的部分城市江段水质受到一定程度污染。

支流的潇水、耒水、洣水以及渌水水质较好,而涟水湘潭段、蒸水衡阳段以及浏阳河长沙城区段污染较重,所设7个断面有4个劣于Ⅲ类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

湘江流域局部水域仍存在重金属污染,舂陵水罗渡镇、舂陵水入湘江口和康家溪入湘江口等断面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

(2)资江流域

资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所设12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1.7%,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Ⅳ类水质断面占8.3%,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干流和支流夫夷水水质总体较好,而支流邵水的入资江口断面受氨氮污染较重。

(3)沅江流域

沅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所设21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5.2%,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Ⅴ类水质断面占4.8%,无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受跨省界水污染影响,干流上游总磷污染严重,入省境黔阳托口断面为Ⅴ类水质,而下游江段水质基本恢复正常,但总磷超标的现象偶有发生。

支流渠水、氵舞水、巫水、辰水、武水、酉水所设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4)澧水流域

澧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所设9个省控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5)洞庭湖

洞庭湖所设10个监测断面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参照河流水质评价方法),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各监测断面均属中营养状态,各断面的综合营养指数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6)其他流域

长江湖南段的3个监测断面都达到Ⅲ类水质;珠江北江武水梅田镇断面属于Ⅳ类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砷、氨氮和石油类;藕池河西支官垱断面属于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上述流域的水质基本稳定。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4个市州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5%(包括枯水期加密监测结果,且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水质达标评价)。其中,永州、郴州、岳阳、张家界、怀化、湘西6个市州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长沙、邵阳、娄底和衡阳的达标率在95%以上,株洲、湘潭、常德和益阳的达标率在90%左右。影响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的污染因子包括氨氮、铁、总磷、化学需氧量、溶解氧和锑。

将粪大肠菌群指标单独进行评价,达标率为58.8%,超标水源地主要集中在长沙、湘潭、衡阳。

【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共排放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30.52万吨,较2010年下降2.70%,共排放氨氮16.5万吨,较2010年下降2.68%。其中工业、农业源、城镇生活及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依次为17.09万吨、58.57万吨、53.19 万吨及1.67 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13.1%、44.9%、40.8%、1.3%;工业、农业源、城镇生活及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中的氨氮排放量依次为2.79万吨、6.44万吨、7.12万吨及0.15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16.9%、39%、43.2%、0.9%。

声 环 境

【状况】

2011年,14个城市建成区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较好水平,14个城市的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5.7%,夜间达标率为71.4%。

生 态 环 境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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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0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2个、县市级58个。总面积119.6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6%。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7.13%,比上年提高0.12%。 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动植物种类共有6254种,其中维管束植物总种数5361种(不包括栽培植物以及外来入侵植物),脊椎动物有893种。

环保措施与行动

环 境 法 制

2011年,全省环保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启动了《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重新编制《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出台《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细则》。

环 境 标 准

经省政府批准,2011年5月9日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于联合发布湖南省地方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和《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加载减速工况法)》标准, 6月9日起实施。该2项标准的出台将为我省实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提供了技术依据,为“十二五”期间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奠定基础。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湘江流域是我省乃至全国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之一,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保民生、控源头、还旧账”的基本思路,确定了保障民生安全、控制工业污染源以及治理历史遗留污染三大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并于8月5日在清水塘举行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治理工作,至2011年底已淘汰关闭企业662家,启动治理项目83个。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全省上下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实施三大减排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责任考核,努力实现年度减排目标。2011年,全省完成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总量为:炼钢44.2万吨,炼铁149.7万吨,铁合金41.03万吨,锌冶炼16.75万吨,水泥438.6万吨,造纸98.98万吨,玻璃130万重量箱。2011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含单独配套管网项目)41个,截止年末,全省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540万吨,配套管网1874公里,总投资达40亿元,脱氮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804万千瓦,其中20万千瓦以上共38台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10台机组建设脱硝设施。全年共完成146个重点减排项目,经环保部认定,2011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0.5万吨,较2010年下降2.70%;氨氮排放总量为16.5万吨,较2010年下降2.6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8.5万吨,较2010年下降3.41%;由于火电等行业脱硝尚未发挥减排效益,机动车减排刚刚起步,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较2010年上升10.26%。

清洁生产审核

2011年,我省先后下发了3批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对272家“双超双有”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知,并要求25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及时开展验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各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得到普遍提高,通过查找清洁生产潜力,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7652个,按照边审核边实施的原则已实施6842个,共投入资金68459万元,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节电2419万千瓦·时,节水6187万立方米,节煤82万吨,经济效益为71268元;减少废水排放1445万立方米,减排化学需氧量2776吨、二氧化硫2133吨,取得了良好的“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成效。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先期介入各类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和各地区招商签约项目的前置筛选,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提出调整或退出建议,从源头做好环保把关;加强项目环评管理,立足区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排污总量削减、产业优化、产能整合要求,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产能过剩、涉重污染等项目无序建设,提升新建项目的规模经济环境效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审批的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全省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园区环评,督促各园区完善基础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园区专业化健康化发展,明确工业项目特别是冶金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必须由专业园区或园区内专业功能片区承接落地,避免功能区混杂干扰,优化整体发展环境,确保产业集聚集约。建立健全项目三同时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要求和责任主体,强化项目建设期全程管理,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

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水上餐饮、危险废物、铅蓄电池、电解锰、医药行业、枯水期饮用水安全等环保专项行动。2011年全省各级共出动执法人员6.6万人(次),检查企业2.5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421家,挂牌督办企业218家。全面开展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妥善处置了多起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环境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和水平。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保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推广农村环保技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76个,其中2011年度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共39个,涉及全省14个市州,39个县市区,村庄个数达到323个,受益人口约70万。编制《十二五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环保部湖南省土壤环境监管试点项目。编制《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大纲》,完成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推动生态示范区创建,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水平,全省17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33个乡镇、19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被环保部批准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点。

环 境 监 测

2011年,我省组织开展并完成了省级和市州《“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湖南省“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和《2010年全省环境质量公报》;组织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域水生生物监测及鱼类残毒调查工作、全省地表水悬浮物及底泥中重金属全分析,丰富了评价水域安全的指标体系;对617家国控重点源、51家省控重点源的748个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获得数据8万余个,查出超标企业64家;全省有2个市级站、10个县级站顺利通过了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有力提升了市县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在湘、资、沅、澧四个水域兴建20个水质自动站,确保自动监测网络覆盖了全省主要水系;在24个重点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推动县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县域总量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固体废物管理

编制完成《湖南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湖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排查出涉危废企业1433家,其中产废企业1036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356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 29 家企业申请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换发证及变更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备案管理制,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出口备案核查工作。加强源头监控,对产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一厂一案,一厂一档制度,监控企业产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流程。

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2011年,全省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85家,截至年末,我省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达2359家。加大电磁辐射纠纷调处力度,召开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工作座谈会,要求提高基站抽测比例,在市级公司明确机构和人员参与项目建设与辐射纠纷处理,构建电磁辐射纠纷处理平台。举办“全省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人员培训班”,提高辐射监管水平。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省本级、益阳市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项目建设已获批。

专 题

“两型”社会建设

2011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复了《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规划(2009—2020年)》,为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率先建设“两型社会”提供了指引。2011年,我省正式启动并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年底,我省相继出台《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长、株、潭三市正式成立排污权交易机构。排污权抵押贷款、社会资金参与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指标短期租赁和调剂机制等试点研究项目稳步推进。截至年底,已有1139家企业申购初始排污权,缴纳有偿使用费1798万元;现已开展排污权交易14起,交易总金额2370余万元。积极引导保险公司有序竞争,探索环境污染责任险新机制,年内参加环境责任保险企业566家,比2010年增加近一倍,落实责任险赔付21起。

环保产业

2011年,全省从事环保产业的单位1120个,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666亿元(仅统计产值超过200万元企业),较上一年增长38%。出台了多项政策,如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通知》,切实保障环保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编制了《湖南省环境服务业发展试点方案》,明确我省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年内多家环保企业生产基地建成,为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全省环保产业对外交流更加密切,徐守盛省长亲自率团参加了“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省环保厅还分别组织与瑞士环境科技促进署、澳大利亚贸易部联合主办合作交流会,拓宽了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视野。

环保科研与管理

2011年,省级环保科技项目资金达到500万元,较2010年增加了82%。针对部分污染治理难题首次面向全国开展《钒冶炼重金属-氨氮复合废水处理技术研究课题》、《制浆造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研究课题》等重点环保科技攻关课题招标,较好地发挥了有限科技资金的作用。

湘江水专项取得了一批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如中南大学研发的“基于微生物特异性的重金属废水深度净化新工艺”获得2011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湘潭大学研发的“酸性含铁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已在部分省市得到推广应用。争取新立项课题实施方面,2011年国家水专项办又下达我省“水体中铅、镉、砷、锌多金属复合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和“锰锌湿法冶金行业重金属水污染过程减排成套工艺平台研究”等2个课题,课题总经费达1.8亿元,其中国拨资金3813万元,这也确定了我省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在国家水专项该领域中的核心地位。

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完成了省级和14个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完成了全省重点污染源、空气站、地表水站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了在市、省、部三级监控平台的数据传输和交换。全省共582家841套重点污染源、59家空气自动站、 9个水质自动站实现了联网。

环境信访和提案办理

2011年全省信访总量16350件,省本级直接来信、来访、来电563件,比上年度相同统计口径下降31%;新增网上投诉方式,投诉量为1134件;全省开通了12369电话渠道。信访处理率100%,结案率84%。

2011年,全省环保系统共承办人大建议、提案数751件。省厅承办建议提案共62件,满意率、合格率均达到了100%,新增党代会提案10件。

环境宣传教育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2011年,周强书记在联合国环境署旗舰刊物《我们的星球》头条位置发表题为《转方式》署名文章;在央视联播头条位置播出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启动仪式,大力宣传《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实施方案》;制作大型电视节目--《打造东方莱茵河》系列节目四篇章73期,在湖南经视滚动播出;编辑制作“湖南省十一五环保成就图片展”,组织开展我省首届湘江全流域漂流环保公益活动。

环保系统文明建设

2011年,环保系统文明建设工作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抓手,以“建设队伍强素质、立足岗位献环保、和谐生态惠民生、两型建设创先锋”为目标,先后开展了“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湖南环保发展成就”的征文、“颂歌献给党”文艺汇演和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建设、“公仆杯”羽毛球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省厅机关团委、女职委先后获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全省环保系统有5个省级文明单位,21个市级文明单位,42个县级文明单位,环保系统在13个窗口行业单位民主评议中,排名第二名。

环境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了部、省、市、县四级环保专网,14个市州环保城域网,部署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统计等业务系统,夯实了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基础。完善整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空气与水质自动监测、环境监测、环境地理信息、视频会议等环境业务系统,在省厅及14个市州局统一部署,构建环境信息化工作全省一盘棋的良好局面。整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与保障网站内容,增强网站功能, 2011年共发布信息6298条,网站累计访问浏览量达190万人次;网站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湖南省优秀政府网站”荣誉称号。规范运行网上政务大厅,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98件,率先实现与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为树立省厅透明、公开、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提供重要支撑。

环保队伍建设

2011年,全省环保系统机构总数481个,工作人员9124人。其中,环保行政人员2618人,占环保系统总人数的28.7%;环境监察人员3204人,占环保系统总人数的35.2%;环境监测人员2756人,占环保系统总人数的30.2%。大力引进专业人才,2011年省级招考、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8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0人,本科16人。干部培训领域不断扩大,层次进一步提高,2011年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37期,其中国家级培训8期、省级培训27期、地市级培训2期,总计培训学员3323人,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11.86%。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

2011年,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以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小金库”、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督查、督办。采取征订清风手机报、创办纪检监察通讯、开展廉政论文征集的方法,创新廉政信息平台,丰富廉政文化活动;全省系统共组织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165场次。围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省厅组织修订了69项权力运行制度,查找廉政风险点185个、制定防控措施234条。以行政效能监察为载体,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选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加强行风监督,驻厅监察室2011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4件、网上有效投诉25件,按规定转办、交办30件,对其中8件进行了调查核实。

本节中“城市”特指湖南省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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