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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渝金〔2021〕15号),为了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各区县(自治县)金融管理部门及各商业保理公司更好地理解《通知》相关内容,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中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商业保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4个部分共30条,主要内容为:
(一)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联动协作。明确监管工作机制,市金融监管局履行对全市范围内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职责,区县(自治县)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区县(自治县)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初审、日常监管、落实风险防范与处置属地责任等工作,落实两级监管职责分工;对市场准入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及变更、市场退出等事项办理程序、时间要求;强化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日常监管措施,探索开展监管评级,明确实施分类监管、名单制管理等监管制度,丰富完善监管处置手段;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市金融监管局及区县(自治县)金融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助、执法互认”。
(二)规范经营行为,严守风险底线。引导商业保理公司专注主业,突出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服务特色,明确商业保理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要求商业保理公司建立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等制度,实行业务产品信息备案制度;明确商业保理公司应执行的审慎性监管指标,划定商业保理公司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守风险底线应遵守的10项负面清单,要求融资来源渠道应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加强信息报送,报告重大事项。提出日常信息报送及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要求,明确商业保理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金融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路径及时间等要求。
(四)严格行业自律,开展外部监督。明确市商业保理行业协会应围绕协会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并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监管部门可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发挥专业作用,助力行业规范发展和日常监管。
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