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中华视窗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江北区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添加时间:2024-01-18

/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推进“五水共治”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市政公共排水管网建设质量,有效缩减管网全寿命周期建设运维支出,降低污水外溢、外水入渗风险,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率,现就加强我区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宁波作为浙江省“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科学谋划我区高质量建设公共排水管网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型公共管网运行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设施由“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在全区范围内做到“污水收集高效、建设标准领先、运行管理智能”,基本实现“外水不混入、污水零直排”的江北区城镇公共排水管网管理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估算编制

根据城镇公共道路配套排水管网建设要求,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立项期间,针对公共排水管网配套费用、标准和材质情况,适度提高管网建设标准,充分保障公共排水分项工程的投资概算,不断优化排水管网建设质量,满足城镇污水安全输送要求。

(二)规范工程设计

排水工程应根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管线规划和管线综合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我区实施项目中涉及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的排水工程设计扩初方案(含接管方案)需通过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和评估,依法需要施工图审查的,应办理施工图审查。管网设施建设中要结合道路街景提升、城市有机更新等要求,强化老城区管网入户到位、雨污分流改造到位,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新城区的雨、污管网应做到其他基础设施“三同时”建设,确保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三)严控工程质量

公共排水管网建设要严格执行《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严把材料和施工质量关,严控建设过程阶段性验收过程及记录,开挖施工的公共排水管网在道路面层施工前应采用电视(内窥)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道路面层施工,相关资料纳入竣工资料,并需通过江北区建设质管部门专项审查。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主体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诚信惩戒制度。

(四)严把验收移交

公共排水管网建设完成后,按市区权属办理移交手续。排水分项工程对口验收资料包含管道测绘资料和管道电视(内窥)检查资料,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江北区国有企业负责管网检测和排水设施数据测定,经费测算参照甬水排〔2019〕11号文件执行,纳入项目总投,管网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定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市水利局入库单位)进行检测的,必须由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指派验收人员对检测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质保期到期前,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对管网进行复检,如有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整改修复后方可退还质保金。如由违规排放、建设破坏等非质量原因引起的问题,由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并责令其修复。

(五)加强安全运维

加强接户井管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全面实行排水许可制度,实行“管行业要管排水”原则,排水户雨、污水达标方可纳入公共排水管网。排水管网养管单位应按照设施养护规范要求,做好移交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完善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对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及其构筑物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如有违规排放,按规定进行处罚,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六)应用智能技术

发挥智慧城市功能,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构建覆盖全区的排水管网基础信息体系、自动化操作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利用水质监测仪、液位计、流量计等智能化手段,纳入区排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管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在线跟踪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把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作为推进美丽江北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确立工作目标,排定任务清单,明确进度计划,有序开展工作。要把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跟踪督查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相关单位要把公共排水建设管理工作与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工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街景提升工程、地块开发建设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三)加强要素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开放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采取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协助参与监管。加大现场指导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运维和监管队伍,为建设美丽江北奠定基础。

四、实施日期

本意见自2021年9月12日起实施。

附件:1.江北区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技术要点

2.宁波市江北区管网建设推荐使用技术名录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

江北区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技术要点

一、基本规定

(一)指导原则。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建造质量,减少后续检测修复等费用,同时考虑我区地质环境存在软土层厚、含水量大及工后沉降大等特点,结合施工便捷性、耐久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边界清晰、管网健康、智能监测、系统完善”的指导思想,对全区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技术要点做具体明确。

(二)适用范围。江北区辖区内公共排水管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其他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室外排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材质要求

(一)新建市政污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推荐使用《宁波市江北区管网建设推荐使用技术名录》(见附件3)。临时或应急工程可适当降低选用标准,使用的管材性能、原材料均应满足相关管材规范的要求。

(二)排水管道连接处的橡胶圈、弹性密封件由管道厂家配套提供,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的要求。

(三)新建市政雨水污水管道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禁止使用砖砌井。如涉及道路改造,需提高井座或作业环境影响的,需做好必要加固措施。

(四)车行道上建议采用D400型(试验荷载400kN)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其余场所可釆用D400型(试验荷载400kN)普通球墨铸铁井盖,要求球化率大于80%,球化级别达三级以上。位于绿化带内的井盖,应高出绿化培土。为满足日常养护的需要,禁止井盖上采用任何形式固定式覆盖。

(五)雨水篦子釆用球墨铸铁雨水篦,承载力250kN,材料釆用球墨铸铁QT500-7,球化率大于80%,球化级别达三级,宜采用偏沟式、平篦式或联合式,设置必要的杂物拦截格栅,串联雨水口不宜超过3个,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量按照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倍计,提高路面进入地下排水系统的径流量。

(六)小区的室内落水管与排水管道相交处采用软管处置,防止道路、建筑沉降引起管道错开、脱节等问题。

三、建设管理

(一)建筑工地降水须经沉淀池有效处理后再接入相应的市政雨水管道,沉淀池应依照《小型排水构筑物》(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要求建造。建筑工地雨污水须雨污分流后接入相应的市政排水管道,并办理排水许可证,如周边无配套管网,应有定期抽取等相应措施。

(二)在道路面层施工前应采用电视(内窥)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道路面层施工。

(三)检查井的设计应选择最新的国家和浙江省标准图集。

(四)排水单元接入公共排水管网应设置专门的接户井。接户井采用接户井标识的专用彩色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雨水接户井井盖为绿色,污水接户井井盖为红色,内贴防腐耐蚀二维码,包含建设、管养和排水户信息,产权以接户井为界。

(五)排水工程是重要的公用设施,从事其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和资格要求。施工单位需严格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把控施工工艺,做到“建设材料要合规、管道基础要托底、管道接口要严密、沟槽回填要密实、密闭检查要规范”。监理单位需做好过建设过程阶段性验收及记录,着重做好管道材料、沟槽基础、回填材料等关键部位检测。区建设质监部门负责公共排水工程管材、井盖、成品井质量抽查,负责道路面层施工前排水分项工程的关键部位检查。

四、验收移交

(一)验收规范

排水设施移交我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经过正式的对口验收,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质量合格的规定。

(二)对口验收

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发现管道存在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给建设单位,对有封堵处,验收人员需明确封堵方式及封堵位置。根据管道检测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编写检测报告书。如排水设施有待整改问题,移交检测报告(附存在问题及要求处理措施)至建设单位,督促其整改,整改通过后,出具对口验收意见单。

(三)问题整改与封堵拆封

1.问题整改。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后的检测报告进行整改,有整改项未完成之前,不得办理移交、接受手续,整改完毕后需对整改处经专项验收,达到管道验收标准为止。整改期限为出具检测报告后60天内,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当前检测报告视为失效。

2.封堵拆封。对口验收时发现有封堵处,拆封时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必须在场。封堵管道直径≤,委托单位拆封时,需对上下游管道进行气囊临时封堵,并对完成拆封作业后提供无水拆封后管道照片视频资料;封堵管道直径>,委托单位拆封时可通过潜水员拆封形式,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可对拆封完成情况进行复查。

(四)移交办理

验收合格后办理排水设施验收工作移交单,进入公共排水管网托管养护,质保期到后,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对管网进行复检,如有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整改修复后方可退还质保金。

五、管网修复

(一)管网检测

按《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2012)标准,根据管网检测报告,对结构性缺陷达到二级病害(包括二级)的排水管网需进行修复,管道内沉积、结垢、障碍物、树根、坝头、浮渣等功能性缺陷应归零。

(二)非开挖修复

将雨水管接入污水管_管接入雨水污水怎么处理_雨水管接入污水井会有什么问题

1.管道非开挖修复施工工艺及材料性能要求参考《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2014)。

2.管道非开挖修复方法分为局部修复和整体修复。局部修复常用方法有拉入式原位固化法和点状原位固化法。拉入式原位固化法釆用光固性树脂,点状原位固化法釆用环氧树脂,树脂原材料原则上釆用进口材料。整体修复推荐UV-CIPP光固化修复和PE实壁短管置换。

3.为了减少管道过水断面的连续变化、改善水力条件、防止继发损坏,对于同一管段出现3处及以上结构性缺陷的,应采用非开挖整体修复。整体修复工艺需经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修复后的管道强度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4.根据甬城管〔2016〕28号文件规定:房产、综合广场等商业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对周边的排水管道进行专业检测,项目开发单位可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区国有企业进行管网检测,相关费用由开发单位负责。如有破损、堵塞、沉降等破坏情况,应由项目开发单位予以修复。

六、智能化应用

(一)根据排水户类型和周边污水管网水位高低情况,在接户井设置智能设备。一般排水户雨水接户井加设水质监测仪,污水接户井加设流量计;重点排水户雨水接户井加设流量计以及水质监测仪,对排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污水接户井加设流量计和水质监测仪;建筑工地等临时排水户加SS悬浮物监测仪。

(二)公共排水主干管相交的雨污检查井及核心节点管网加设液位计和流量计,对排水流量进行实时监测。

(三)公共排水设施配套的雨污泵站需安装远程监控和泵机运行停止故障状态、累计运行时间、液位、流量等智能感知系统。

(四)公共排水管网、接户井、泵站等设施安装相应传感设备,并将数据纳入区排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排水管网在线监控、模型分析、实时诊断和对症管养。

(五)安装智能设备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设备与排水设施同步移交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宁波市江北区管网建设推荐使用技术名录

技术类别

技术项目

技术与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及规范

排水(雨、污水)

管材及管配件

开挖施工管道

污水管必须使用离心浇铸球墨铸铁管;雨水管推荐使用离心浇铸球墨铸铁管

《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2019、《污水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26081-2010

橡胶圈接口(承插、企口)钢筋混凝土管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

PE给水实壁管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GB/T 13663-2018

水平定向钻施工管道

PE给水实壁管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GB/T 13663-2018

顶进法施工管道

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管(Ш级管)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离心浇铸工艺)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2019

管道接口密封件

橡胶圈、弹性密封件

《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 21873-2008

排水管道

附属构筑物

排水工程检查井(井身、井筒)

现浇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低于P6

检查井盖

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

不低于D400型,《检查井盖》GB/T 23858-2009

普通球墨铸铁井盖

不低于D400型,《检查井盖》GB/T 23858-2009

雨水箅

球墨铸铁雨水箅

不低于C250型,《检查井盖》GB/T 23858-2009

排水管道

非开挖修复

整体非开挖修复

拉入式原位固化法

采用光固性树脂(如有条件采用进口树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2014

局部非开挖修复

点状原位固化法

采用环氧树脂(如有条件采用进口树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2014

注:1)压力流排水管道管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析后确定

2)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参照执行

正文PDF版:

6.北区政发〔2021〕23号 关于加强江北区公共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邮箱:admin@kakqq.cn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4 中华视窗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ICP备案编号:粤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