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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公布:涉水、自然保护地、排污许可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添加时间: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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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监测站_太原环境检测公司_太原环境质量检测中心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大练兵工作为抓手,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反馈问题为主要线索来源,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办理中,以联合执法为突破口,以深挖重点案件为行动要求,充分发挥执法“利器”和“重器”作用,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对弄虚作假问题打击力度,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积极发掘并查处涉水、自然保护地、排污许可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热点”案件。

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案

2月底,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接到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称我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有涉嫌数据造假行为。

3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检测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阅并调取了汽车排放检验报告、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机动车排放外观检查记录表、车辆随车清单等资料,并调取该检测线的视频影像资料。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1月11日出具的汽车排放检验报告中,应检测车辆外检视频和图片中的车身颜色、车辆外观、细节特征等,与检验报告中均有明显区别。

执法人员当即对证据进行固定,该检测机构负责人承认视频中上线车辆与报告车辆不一致,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针对该检测机构涉嫌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万元。

点评: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重要环节,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然而,少数机动车检测机构受利益驱动,在监测环节中弄虚作假,放任尾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在马路上肆意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门严查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为环境管理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的同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某医院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接到省生态环境厅“热点”监测数据分析专报,显示太原市某医院3月21日、22日废水日均值超标。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3月21日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控数据为257.61mg/L(标准250mg/L),超标0.03倍;3月22日数据为275.86mg/L,超标0.103倍,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小店分局对该单位罚款38万元。

点评:医院作为民生工程,应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达标排放废水。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超标排污“零容忍”,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倒逼排污单位痛定思痛,在生态环境问题面前不敢有丝毫懈怠。

娄烦县某矿业公司擅自倾倒固体废物案

太原环境质量检测中心_太原市环境监测站_太原环境检测公司

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接到山西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线索移送单,反映“娄烦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云顶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倾倒污泥”案件线索。6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在厂区东侧约500米处擅自倾倒尾矿废渣约5000余吨,未采取防渗防尘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

娄烦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自然保护区擅自倾倒尾矿废渣,未采取防渗防尘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娄烦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点评:自然保护区是维护生态多样性,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现行法律对自然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该案中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守法经营理念不强,生态环境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还需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逐步提高企业思想认识,让其真正做到守法经营、绿色发展。

某热电公司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案

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某燃气热电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废水监测因子有8项,而调阅的2023年一季度及2022年四季度自行监测报告中仅监测6项,缺少要求的2项监测因子,存在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行为。

鉴于该公司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6.6万元。目前,该公司二季度自行监测项目已完整。

点评: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是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更是排污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很多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不认真审阅,未能严格加强管理。通过本案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及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李某、梁某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

6月16日晚,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接到举报,反映小店区长风东街与东山旅游公路交叉口路边一加工厂私自排放危废,气味较大。接到举报后,小店分局执法人员与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食药环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对位于小店区北营街办黑驼村物流园内李某收购站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收购站内存放大量汽车废塑料配件和废机油壶。经核实,李某、梁某夫妇于2022年年底租用黑驼村物流园内东北角露天场地从事废品收购经营,安装使用两台粉碎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手续,主要从迎泽区的汽车修理厂收集汽车废塑料配件和废机油壶,粉碎清洗加工后外卖。

鉴于案情重大,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与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食药环大队连夜现场研判案情、调度指挥,由公安部门对涉嫌污染犯罪人员依法予以拘留,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对污染现场封控,防止危险废物被非法转移,并启动危废行政代处置,协调山西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对封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处置,现场处置危险废物共计2.48吨。协调山西丽蒲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对现场废机油壶、废机油壶碎片和清洗废液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启动土壤修复工作。

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食药环大队当日立案侦查,6月17日对嫌疑人梁某进行拘留。鉴于嫌疑人2月至案发前共计收集处置废机油壶30余吨,7月20日迎泽区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批捕。7月21日,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食药环大队对嫌疑人梁某进行逮捕。

点评:此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较为隐蔽,通过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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