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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项措施做好2020年延安生态环境工作

添加时间: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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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的生态环境

日前,《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出台,明确了今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推进线路和重点任务。2020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蓝图已经绘就,决胜之战的序幕也已经拉开……

总体思路目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今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服务和推动延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5年分别下降10%、7%、10%、10%;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0天,PM2.5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下;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市域断面水质达到考核标准;危废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清洁井场建成率达到100%,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境内无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围绕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继续扎实推进“三、四、五”措施,即:强化三个思维(增强底线思维,确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总规矩;增强系统思维,精准指导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增强法制思维,坚持依法治理保护理念),实行四张清单(四大保卫战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五项机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环境和监测信息公开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奖补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以落实“作风建设年”“制度执行年”为抓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长庆采油一厂伴生气轻烃回收装置

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四大保卫战

碧水保卫战: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延安市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目标,下达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修订完善《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奖补办法(试行)》《延安市水污染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定并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和技术措施,以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严控地下水污染;开展油煤气开发区环境风险敏感点地下水观测井建设,继续完善加油站防渗措施改造。

加快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启动“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乡镇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

巩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果。全面完成日处理能力2000方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确保排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A标准。多渠道筹措资金,下硬茬推进实施,确保国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加快工业污染源废水治理。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提高中水回用率,实现企业用水节约、排放达标、循环利用。督促各级工业园区加快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设,开展中水综合利用。

推进排污口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阶段成果,建立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积极推进排污口清理整顿,彻底封堵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入河直排口。

深化地表水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蓝天保卫战: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任务要求,夯实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大气污染督察、督办、通报机制。配合市人大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及分析研判。完善与气象部门的会商机制,强化对空气监测数据的预报研判和综合分析,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组织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责任。启动国控空气自动站新老点位并行监测,为“十四五”延安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基数和目标制定提供支撑。

推进煤烟污染治理。指导各县(市、区)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环保煤种,定期开展散煤治理和清洁型煤专项整治。

狠抓扬尘污染治理。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其对辖区和行业内所有工地实现全面有效管理,坚决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管理”制度。

提升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督促交警部门加大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力度,逐步开展机动车上路抽检,遏制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入城。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排放抽检工作。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督促市场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全市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开展督查检查,实现达标排放。

严格“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督促工信部门对各县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实现清单式管理。对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延安环境_延安环境保护局_延安环境怎么样

青山保卫战:健全青山保卫战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延安市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狠抓落实的青山保卫战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完成青山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地,协调解决矛盾冲突。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和林业等部门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完成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

推动水土保持及水生态修复。督促水务部门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以淤地坝建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为支撑,完成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保护生物多样性。督促林业部门开展以华北豹、褐马鸡、原麝为主的重点野生动物调查,加大对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

净土保卫战: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以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延安市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清单,做好省政府对我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的考核和评估工作。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推进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整治。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督促油煤气开发行业企业持续加大清洁井场、矿井建设力度,对开采过程中产生废弃泥浆、岩屑等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面提升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档案,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督促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年度土壤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机械,杜绝秸秆田间地头随意焚烧现象发生。加强新型高效肥料、高效低毒农药、生物防控技术、农膜反光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延河治理成效

加强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污打造生态铁军

铁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围绕四大保卫战,不断强化铁腕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用好《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严格污染责任追究。积极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民事责任追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提升环境执法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环境监察稽查,促进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适应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改革要求,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配合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保障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下沉督察工作。

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及时配合完成销号验收核查工作。

建立市级环保督察长效机制。围绕打赢打好全市“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定期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巡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完善生态环境考核机制。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环境指标考核为抓手,定期对各县区水、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健全问题交办、督办预警、移送问责等工作程序。

加强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抓规范、提素质、强激励、树形象,突出担当导向,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基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等能力,强化环保执法工作严肃性。

加强生态环境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开展好“作风建设年”和“制度执行年”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大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提升各项环保支撑工作管理水平。加大环境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延安环保全媒体矩阵和县级环保机构“双微”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列宣传,做好环境舆论引导工作。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记者 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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