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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于当地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决定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的核废水排放入海,引发国内外舆论海啸。日本政府此举出于何种考量?在日本国内抗议声不断,周边国家强烈关切和质疑,而欧美默许的形势下,中国还可以采取何种措施加以应对?我们就这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发展研究院讲师江天骄,供大家参考。
Q1
日本政府作出该项决议后,引发了国际社会、周边国家以及本国国民的质疑和关切。日本政府是出于何种考量才选择了排污入海这种处理方案?
江天骄:关于这个问题,日本当局提出探讨过几种方案,参考了国际社会之前应对其他核事故的处理方式,譬如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美国三里岛核事故等等。以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为例,其处理方式是先对放射性物质进行稀释,然后通过混凝土浇筑把整个地方封存起来。至于日本,目前面临有几种选择,其中一种做法是加建更多储水罐,然后深埋到地下。这是最稳妥的措施,主要是因为这些核废水所含放射性物质的衰变期过长,只有深埋到地下,待其自动地完全衰减掉,否则没有办法完成彻底的净化处理。然而日本对此措施颇感为难,一是深埋地下的措施所耗成本过高,其次是日本列岛所处的自然环境相对比较恶劣,保不齐再次发生地震和海啸,导致这些把核废料深埋地下的场所再次受到冲击,从而再次发生核泄漏,由此像慢性病一般恶性循环,恐怕就变成不治之症。
其实福岛核事故最大的问题,在于事故一开始发生的时候,当时的无论是日本政府抑或是应急管理机制没能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错过了应对核事故的最佳时机。如果当时的日本政府能够下定决心像苏联一样,把核电站连带周边区域整体封存起来,虽然这项措施要付出相当高的代价,这意味着要放弃掉封锁的整片区域。但如果日本当时采取了这项措施,可能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十年过去后还有核废水在不断泄露出来。正因为当时就错过了应对的最佳时间节点,福岛核事故现在就成了一种慢性病,现在就没有了回旋余地。到后来,日本政府只能不断地建造储水罐,有报道还出现过泄露、破裂、甚至偷排等问题,在整个过程当中,存在日本政府自身的问题、应急管理机制的问题、还有东电公司的责任问题等等。所以日本政府现在选择了一种从经济角度上考虑最实惠、可行度也比较高、执行起来相对比较容易的措施,然后根据政府规定的检测标准,认定部分核废水被处理过后达到了可以排放的标准要求,因此现在做出了排放核废水入海的决定。以上,就是日本政府现在做出排核决定的相关历史背景。简单来说,就是最稳妥的做法对于日本政府来说成本过高,可能已经难以承受,而且错过了最佳应对时机。现在再去补救,可能要放弃掉整片区域,福岛县的复兴就再也无从实现,也很难给福岛县的居民们一个交代。日本政府从很多方面去考虑,觉得还是把核废水排放到海里是最省事、最简便的做法,而且显然获得了例如美国等一些国家的支持。
福岛的核废水储存罐。图源:新华社
Q2
在日本民众的强烈抗议声音下,该项决议为何能够通过?
尽管民众抗议政府的这项决议,为什么依然能够通过。日本因为是原子弹的受害国,所以自二战结束以来,国内的左翼运动势力其实非常强大,尤其是在冷战期间,存在大量和平运动组织和反核力量,一直都有举行游行示威等活动。排出核废料的消息传出后,我观察到日本国内有大量非政府组织以及民间和平人士都出来抗议,包括一些反对党也明确提出抗议。但是,当今日本的政治结构已经决定了,这些反对势力很难触及或者影响到政府的决策本身。因为现在自民党在日本国会一家独大,包括核电、核能及其他一些核计划基本上是日本最核心的国家利益所在,所以相关决策权基本上是被执政党牢牢控制在手里。此外,执政党还会和东电等其他核电公司抱团形成利益集团,他们之间的内部关联非常密切、牢不可破,很难通过包括民众呼声等外界的反对声音,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利益结构。所以日本政府现在基本上就是强行通过这份决议,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无视掉民众的担忧意见。像这样类似的情况还是挺多的,包括之前日本政府强行通过安保法,等等。这其实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形。
Q3
您认为日本国内民意对于该项决策的反对又会如何影响其后续执行措施?
江天骄:关于日本国内对于这项决策的反对民意及其后续影响,我觉得反对的声音还是会继续发酵。其实从福岛核事故发生开始一直到现在,反核浪潮从来没有停歇过,但是其规模和影响力始终没能达到战后初期那时的规模,那时候的反对势力甚至一度能跟保守党平起平坐。因为战后日本的政治结构一直都在发生变化,基本上就是右倾化,右翼的保守派阵营一家独大,左翼力量越来越弱。尽管福岛核事故刺激了左翼势力的发展,让很多和平反核的民间人士走上街头去抗议、建立各种反核组织,很多团体都有在活动。然而他们始终不是国家决策的中心,简单来说就是他们说了不算数。日本的政治生态是允许这样多元的声音存在,还有很多人也很同情他们,像广岛、长崎这些遭受过核武器袭击地区的居民,对核技术有一些不满情绪,所以愿意支持这些反核运动。但是像在作为政治中心的东京,还有保守派占据核心位置的其他地区,他们基本上可能是无视了其他地区的选择意见。所以,这也是让人感到比较惋惜的一点。
Q4DI
日本是我国的近邻,不论日本排放废水是采取近岸排放还是远洋公共海域排放,我国管辖海域都不可避免会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跨界污染影响。作为周边国家,我国应该如何采取措施,应对其带来的后果?
江天骄:首先,根据我们目前能看到的信息和材料,从政府决定排放核废水到真正实行,目前还有两年的过渡期。我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抓紧两年过渡期的机会,尽最大可能与日本及周边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进行磋商。我们需要反思是什么样的国际环境纵容了日本政府毫无顾忌地做出此种举动。日本当局方面可能也有顾虑,但还是认为应该以自身国家利益为优先。我个人觉得,一方面能理解日本政府的难处。这些核废料确实在日本国内缺乏可以安置的地方,还有可能因为地震等原因发生二次泄露,十年过去也治理不了,并且劳民伤财,该区域一直无法实现复兴,居民们也无法返回他们的家园。当前的日本政府也面临着很多棘手的政治问题,无法处理好就要被迫下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邻居,我国能做的就是营造一个更为有利于解决该难题的国际环境,帮助日本解决这个全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
其次,日本之所以会这样做还是因为国际缺乏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相关制度。国际海洋法里有一些原则,譬如说不应污染海洋,比如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地区性的公约,规定不应污染一些跨流域的河道。但似乎没有专门针对这这种海洋污染问题的国际规约章程去规范各国行为,某国如果往海里倾倒危害影响严重的废物,污染了相关海域,国际社会无法动用任何法律条文来约束、禁止甚至惩罚该国。所以这是制度缺位造成的后果,日本当局就能有恃无恐。联合国安理会也不会专门为这件事情开会讨论,去商讨如何制止甚至惩罚日本,国际上似乎也没有处理这项问题的先例。就刚才提到的历史上三次最大的核事故,其中三里岛的最后做法是,美国政府把核废料稀释后排入宾州与纽约州交界的内河,核废料其实仍通过河流进入到大西洋,但并没有人理会。国际惯例就是如此,把核废料稀释后排入河流在美国人看来是非常合理的。苏联则比较“狠”,当时是决定直接放弃那一片区域,将其全部封锁起来,很少有其他国家能像苏联这样行事豪迈。因此,日本当局方面发现,既然没有国际先例制止排污的行为,也不允许这样做的规则,于是就顺势而为了。所以我觉得中国应该尽快做的,是在未来两年内与日本商谈,订立一个专门针对核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及核废料处置的国际公约,以防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我国提出要建立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可以在这一点上顺应国际社会和国际环境的需要。
另外,很有意思的一点是,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照理说它是最权威的第三方组织,其建立就是为了全世界能够和平利用核能。但是现在,IAEA似乎是一边倒地支持日本。我个人观察到,IAEA前总干事天野之弥是日本人,原本是日本外务省高官,负责裁军事务,从2005年起他就在IAEA担任原子能理事会主席,后来接任总干事且连任三届,在任期间因病去世。而现任总干事,在前几年就被认为是天野之弥的接班人和传声筒。所以我们应该反思,在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组织里面,中国以及其他一些新兴国家发出的声音是否得到了足够的重视。现在IAEA明确表示认为日本政府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还会派人去核查监督,行动上跟日本政府比较配合。这显然表明日本政府对相关国际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天野之弥从2005年去IAEA任职一直运筹了15年时间,日本政府在此期间都能与IAEA保持良好合作。这对我们来说不免为一种启示,只有确保这些第三方国际组织真正发挥其客观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才能确保大家在共同攸关的利益方面进行国际合作。
此外,就是考虑联合周边国家以及日本国内的和平反核组织等力量,我们同情日本民众当前的遭遇,同时理解这些反核组织关切的问题,希望能尽最大可能帮助日本当局妥善处理该难题,将区域海洋治理率先提上日程,与周边国家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将来安全与发展的环境。
最后,还有一种看起来有些“理想主义”的办法,即中美俄作为大国,体现一些责任和担当出手帮助日本。看看世界上有哪个国家在地理位置上长年不地震,安保措施做得比较好,同时目前资金短缺,就让国际社会一起帮忙把装有核废料的储水罐用集装箱运过去,运至安全的地方封存起来,日本则长期支付管理费,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注:本文为专访实录。
Work
2020- of Oslo
PhD
The Group
on (ESG )
2016-2019
and with -China .
2011-2016 Det (DNV)
and Asia (Based in from 2014-2016)
, Risk ( 2011 –April 2014)
2002-2010 BI
of (2009-10)
of , MBA (2007-08)
of , BI and Fudan of joint MBA (2002-07)
2000-2002 , Fudan ,
2012年11月至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进行访问。
1954年出生于马来西亚的槟城,1978年获耶鲁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82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经济系教授。他也是布鲁金斯学会全球经济和发展项目、外国政策研究项目高级研究员以及哥伦比亚大学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中心东亚项目主任。他目前的研究集中于东亚(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经济问题、国际金融构建、经济增长和汇率经济。他已在专业经济期刊上发表了 100多篇论文和多部专著。他1985年2月发表在《国际经济学杂志》的论文“理性预期下汇率决定的货币方法:美元-马克案例”在2000年被誉为《国际经济学杂志》30年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25篇论文之一。
胡永泰教授为许多国家的政府提供宏观经济、外汇管理、国有企业重组、贸易问题和金融部门发展方面的建议。他是中国财政部顾问小组成员,帮助设计了 1994年1月中国实施的税收和汇率改革;在1997-98年间,胡永泰担任美国财政部特殊顾问,负责包括随财政部长罗伯特 • 鲁宾访华及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在香港的年会。从2002-2005年,他是联合国千年项目东亚经济特殊顾问。在2005年7月,他被任命为马来西亚首相国际顾问小组成员。
2004年,加利福尼亚大学在戴维斯授予胡永泰杰出学者公共服务奖,马来西亚战略与国际关系研究局任命他为杰出ISIS研究员。胡永泰教授还担任《亚洲经济文集》、《中国经济与商学研究》的编辑,以及《规划经济学》、《亚洲经济》的协作编辑。他同时担任多种学术期刊的顾问。2011年10月,胡永泰教授正式受聘为复旦大学特聘讲座教授,参与经济学院和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拟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