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关于“跨界污染损害”这一概念,国际上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看法。单纯从国际法角度和环境生态学角度看,也有分别不同的涵义。环境生态学中的跨界污染主要是指来源于一国领土内的物质或能量破坏了处于动态平衡的他国乃至全球生态
【参考文献】
{1}(法)亚历山大·基斯.国际环境法(M).张若思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
{2}松花江概述(EB/OL).(2005—11—20).http://www..com.cn/JHDB/.asp?ID=4.
{3}环保总局就松花江污染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EB/OL).(2005—11—25)(2005—11—26).http://www..com/news///2.html.
{4}程胜高,罗泽娇,曾克峰.环境生态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137.
{5}衣淑玲.论跨国界污染的国家责任(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43.
{6}周鲠生.国际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77.
{7}李寿平.现代国际责任法律制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94.
{8}Brian D.Smith.State and the ,The Rule of (M).: Press.1988:12—17.
{9}(英)尹.布朗特·国家责任——国际法制度(M).伦敦:布莱克威尔出版社,1983.40—47.转引自:林灿铃.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J).比较法研究,2000,(3):278.
{10}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11.
{11}Mde Le Driot ou de (M).:chez E.van .1916:136.
{12} de .‘ ’,in of Law(M).,ed.1968:560.
{13}赵建文.越境转移有害废物的国家责任(J).中国法学,1997,(6):98.
{14}洛塔尔·京特林.国家对跨国污染的责任.当代联邦德国国际法律论文集(C).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2:433.
{15}江伟钰.论跨国自然资源及环境破坏的国家责任和国际赔偿责任确定(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4):63.
{16} Gray.The and (J).The of Law(1999):413—423.
{17}(法)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M).高凌瀚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139.
{18} of in the Field of the by Two or More , 3,UNEP/IG/12/2(1978),INFRA,p114—117.
{19} of the Trail“ (1941),(US v.Can),3 of 1905.
{20}常纪文.环境法原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67.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