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中华视窗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1-22

/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_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制度_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司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落实道路运输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科技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市行业部门有关精神,细化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规范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彻底排除行驶途中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营运车辆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司营运车辆行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公司安全管理部、生产经营部负责人和司属各客运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车辆动态监控中心,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工作重点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_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_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制度

(一)认真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各客运公司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落细监控管理制度,全面靠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夯实工作人员责任,全力确保动态监控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公司车辆动态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对全司营运车辆运行过程落实实时全程监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客运公司要认真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强化运营车辆实时排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台账。特别是有夜行车辆的客运班线、旅游公司要严格执行夜间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落实安排好夜间监控人员,认真做好夜行车辆落地休息登记台账,确保监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加强监控平台基础资料管理。各客运公司要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在线,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营运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要保障监控平台运行正常,并完整、准确的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在日常工作中随着车辆更新、驾驶人员的更换,及时更新动态监控平台资料。

(四)扎实开展监控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各客运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配足配齐专职监控人员,经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岗位人员业务知识的再培训再学习,强化对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监控人员业务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各客运公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加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应急操作等知识的教育学习,强化监督考核,提升驾驶员行车安全风险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监控人员按时交接班,对运营车辆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值班领导要对监控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带班期间的突发事件,并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报信息和安全行车指令。对运营在恶劣天气或山区事故突发的危险区域,特殊路段的车辆进行严密监控。

四、强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一)做好违法违规行为提示告知工作。各客运公司动态监控人员要及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告诫驾驶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卫星定位终端(恶意屏蔽)等,并做好记录。对经告诫仍然持续违法违规的驾驶人,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报告,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对存在违法违规信息的驾驶员,要在事后及时给予处理。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二)严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公司监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章超速,不按规定实行“84220”停车休息制度和凌晨2-5时停车休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各客运公司每月按时向公司监控中心汇总上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终端设备维护,以及卫星定位终端掉线等情况。要重点对轨迹完整率较低、疲劳驾驶时长严重、在线率较低的车辆做到逐车、逐项进行分析、查明原因,立即整改,力争将超速报警次数、不在线率、疲劳驾驶报警次数等降下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公司监控中心每月对全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情况进行后台数据统计分析,不定期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将统计汇总情况予以在全司进行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次数累积较多的客运车辆单位负责人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邮箱:admin@kakqq.cn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4 中华视窗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ICP备案编号:粤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