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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到3月8日上会,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富士康就走完了一般公司需要半年至一年的IPO之路。
3月4日下午,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将于3月8日审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
在此之前,富士康于2月1日上报了招股书申报稿。随后的半个月时间里,富士康走完了证监会公布招股书申报稿及反馈意见、二度报送申报稿的流程后,于2月22日,其招股书进入了预先披露程序。按照本次富士康IPO开挂一般的速度来看,其于3、4月上市或将是大概率事件。
事实上,由于现阶段国内IPO流程审核较严,环节较多,公司排队时间一般需要一年左右。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环节主要是预先披露、反馈意见回复与更新预先披露。
而此前在各大券商间流传的一则消息或许能从侧面说明,富士康本次开挂一般的IPO速度似乎有迹可循。2月28日,有消息称“证监会发行部将对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这四大新经济领域的拟上市企业中,市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独角兽企业,放宽审批时间和盈利标准。”
在此之前,1月31日晚间,证监会在2018证券期货监管工作通报中明确指出,“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富士康招股书显示,其主营业务中,包含了供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并且是全球知名电子产品代工厂。这与证监会提出的:新技术、新产业高度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于2015年3月6日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在递交招股书之时,其成立时间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这一条件。然而,该规定同时写到,“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上文提及,富士康股份提交招股书的日期为2018年2月1日,还差一个月的时间才到达三年之限。富士康招股书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持续经营时间未满三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