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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镇村建设方案》,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镇村建设工作,提出八个方面的工作目标:(1)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基本解决农产品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基本农田保护区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渔)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逐年下降。(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市场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婴幼儿配方奶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3)镇所在地以上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批发企业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等。(4)各镇的餐饮店、小吃店消灭无证照行为,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畜(禽)肉行为;杜绝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预制各种食品;全面推行农家宴备案、卫生指导、厨师体检等管理制度。(5)全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100%;城镇市场、超市不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并实现可追溯;放心食品农家店村覆盖率达100%。(6)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完成改造,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年跟踪检查率100%;各镇药品使用单位100%实行星级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达到规范管理要求;违法医药广告监测率和处置率达100%。(7)食盐、烟草等特定品种消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8)在城乡居民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中学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消费者满意度。《建设方案》出台后,各镇、村都制定相应的创建方案,重点在责任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监管绩效等四个方面逐一进行落实。2008年,经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考评,全市共建成2个示范镇、10个合格镇区、8个创建工作先进集体、50个示范村和107个合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