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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在率先完成省级公检法驻环保部门联络机构设立后,浙江的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实现了更深的拓展。截至6月底,浙江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环保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换而言之,今后在浙江的县(市、区),环保与公检法紧密合作,联动办案将成常态。
近年来,浙江各级公检法机关、环保部门积极探索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创新,合力打击环境污染。早在2012年3月,浙江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环境污染犯罪”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浙江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程序》和《浙江省涉嫌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省级层面多次召开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席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等文件,为国家层面完善有关政策、标准提供了样板,部分成果已经吸收到2016年出台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和其他配套办法中。
环保与公检法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升了环境执法的刚性。今年6月,缙云某电镀企业私设暗管,并隐蔽地将暗管埋在河底的石缝间。在环保的连夜排查、公安的介入谈话下,案件顺利侦破。在各级公检法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我省已经查办了金帆达生化股份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富阳造纸废渣跨界倾倒等一批大案要案,其中富阳造纸废渣跨界倾倒案已抓获涉案人员103名,是近年来我省查办的环境刑事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
除了侦破大案要案上的紧密配合,环保与公检法联动渐成常态,省公安厅与省环保厅开展联动执法行动月、“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的执法行动。2013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396件,行政拘留2961人、刑事拘留4841人,打击力度一直位于全国首位。
“通过体制机制建设,能更好地保障环境执法的长效和常态。”省环保厅副厅长单锦炎说,实现环保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后,环保与公检法更为紧密的配合有益于我省继续打造环保执法最严省份,建设美丽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