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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理思路探讨

添加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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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污水处理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近期国内多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出了应急对策;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污水处理也受到业内人士的强烈关注。为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农村生活污水(以下简称“农污”)设施传播,保障广大村民和维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文结合农污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特点,提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防控应对措施。

一、新冠病毒在污水中的存活情况分析

(一)新冠病毒可以在粪便中存活

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1〕,2020年2月1日,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研究发现,在某些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粪便中检测出2019-nCoV核酸(新冠病毒)阳性。2020年2月14日,中国给水排水公众号发布消息〔2〕,“钟南山团队在患者粪便中检出新冠活病毒,专家提示需注意下水道通畅!”。因此,新冠病毒可通过粪便途径传播,或者通过含有病毒的粪便形成的气溶胶传播。目前,相关研究还在深入进行。

(二)SARS冠状病毒在体外环境中的存活规律

新冠病毒与SARS同属冠状病毒,根据已有对SARS在体外环境中的存活规律以及氯和二氧化氯灭活SARS的研究,可对新冠病毒在污水收集处理中的防控做参考。根据王新为〔3〕等人研究成果,SARS在体外环境中的存活情况随温度而异,20℃避光条件下在医院污水、生活污水和脱氯自来水中能存活2d,在粪便中可存活3d,在生理盐水中可存活14d,在尿液中可存活17d;4℃时,SARS在上述各种水体中均可存活14d以上,在粪尿中可存活17d以上。SARS在污水中对消毒剂的抵抗力比大肠杆菌及f2噬菌体都低,在相同加氯量或余氯量情况下,氯制剂对SARS的灭活效果优于二氧化氯。当污水中游离余氯量保持在0.5mg/L(氯制剂)或2.19mg/L(二氧化氯)以上时可以保证完全灭活污水中的SARS冠状病毒,但对大肠杆菌和f2噬菌体则不能完全灭活。

由此可以得出,一方面,SARS冠状病毒在体外环境中存活时间和温度有关,对氯和二氧化氯敏感。另一方面,可以用大肠杆菌作为灭活SARS冠状病毒的指示微生物。

(三)防止新冠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传播

根据新冠病毒最新研究进展,并结合SARS冠状病毒已有研究成果,我们须防止新冠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传播。对于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尤其对于污水收集管网不够完善、处理工艺缺少消毒环节的农村地区,更应提高警惕,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二、农污系统存在的传播风险点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室内排水设施、化粪池、污水管渠(包括检查井)、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尾水受纳水体等环节,除此之外,还须重点关注农村卫生所和隔离区,从疫情防控角度分析,各环节存在以下传播风险点:

(一)室内排水设施

主要包括卫生器具(马桶等)、存水弯、地漏、水封等。当存水弯失去弯管水封无法隔气时,病毒会沿污水管道通过地漏等设施扩散到室内形成传播风险点。

(二)化粪池

农村化粪池主要为砖砌为主,有些建成时间较长,年久失修,容易存在渗漏隐患。同时,考虑到化粪池特殊功能,必将成为最大污染风险点之一。

(三)污水管渠(包括检查井)

目前,污水收集管渠存在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道(检查井)、改造污水暗渠、未完善合流明渠。空气流动差的污水管渠、检查井内易产生气溶胶,可能通过呼吸和眼球黏膜接触感染。其中,未完善合流明渠存在很大的污染源传播风险,新建污水井和改造后污水暗渠因盖板存在缝隙,也存在一定的污染传播风险。

(四)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厌氧池,二是厌氧池+人工湿地,三是一体化处理设施。三者均以生物处理为主,没有消毒措施。部分设施安装有水泵,提升泵作业时可能溅出污水,飞溅处极易产生气溶胶成为病毒等微生物的附着载体,存在病毒散播的风险。

(五)污泥处理处置

卫生所或已发生疫情地方的污泥,会残留大量致病微生物,如果此类污泥不按照规范处理,而是就近倾倒在农田或林地等区域作为肥料,存在病毒散播的风险。

(六)尾水受纳水体

经过处理的尾水主要排放到就近水体,包括鱼塘、灌溉水渠以及景观水体等。如果未经消毒的尾水排入鱼塘或灌溉水渠,可能存在病毒经由鱼类、农作物等传播给人类的风险。景观水体附近往往会有本地居民或者游客戏耍,有些景观水体还设置了曝气设施,容易扬起水雾,形成气溶胶传播病毒。

(七)农村卫生所和隔离区

对于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卫生所以及隔离区,其排放污水和粪便等将成为病毒传播风险点。

三、运维管理疫情防控措施

(一)室内排水设施

1、排查存在冒臭气地漏:家中各处地漏口,在非排水时,需要用盖子遮挡,如果没有盖子,可以用塑料袋装上水,自制一个地漏盖。每周一次将一杯清水 ( 约 500mL ) 倒进排水口,然后倒入有效氯浓度 2.5g/L 的含氯消毒液 10mL ( 一茶匙 ) ,30 分钟后再倒入一杯清水,这样可让地漏弯头处存够水,起到隔绝作用〔2〕。对不使用的地漏直接封堵,以免气体和液体倒流。

2、马桶冲水:须合上马桶盖,并经常使用消毒液清洗消杀,建议1-2日消杀一次。用浸透消毒液的抹布擦拭马桶座侧、厕板和厕盖,再用清水擦拭,抹干。

(二)化粪池

对需要进入防控范围进行化粪池清掏等维管工作的,维管单位应通过主管部门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清掏、开盖封堵作业时,需穿着防护服,并加强通风和空气流动,做好消杀工作。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涉水、涉泥作业工具冲洗一次,再用含氯消毒剂溶液对作业工具喷洒消毒一次。对于年久破损的化粪池,尽快维修或更换,并采取消毒措施。

(三)污水收集管渠

1、新建污水管道:重点关注检查井,可采用设置隔离障碍以及定期喷洒含氯消毒剂溶液方式消毒。如无特别紧迫要求,暂时减少下井作业,减少疫情期间的暴露感染风险。对于须维护清掏的情况,工作人员须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

2、改造污水暗渠:目前改造暗渠主要为现状明渠上面加装盖板,对于有缝隙的盖板,采取临时覆盖,特殊情况采取消毒措施。

3、未完善合流明渠:争取尽快进行加装盖板的改造,如果时间不允许,可采取临时封档,并进行消毒。

(四)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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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防护罩避免污水飞溅

在易发生污水飞溅的设备(格栅、水泵、检查井等)前,增加防护罩,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比如防护服、口罩、防水手套和护目镜等。

2、出水增加消毒处理

对农污设施出水进行消毒处理。采用次氯酸钠、氯饼等药剂进行消毒处理。

3、定点处理收割的植物和更换的填料

人工湿地需定期收割植物或更换填料,各村应划定专门区域堆放收割的植物和更换的填料,并及时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

4、加强对处理设施的巡查

由于在前端收集管渠可能增加了化学消毒剂,残留消毒剂对生物处理工艺可能产生抑制作用,应加强对处理效果的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管理部门和技术单位商讨修复措施。

5、农污设施周边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对于村民或游客容易靠近的农污设施周边应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大家不要靠近,有感染病毒风险。

(五)污泥处理处置要求

鉴于农污设施规模小,产生污泥量少,清掏污泥周期较长,尽量避免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掏污泥。如必须清掏,维管单位应通过主管部门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申请,按规范操作。卫生所或已发生疫情村庄的污泥,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要求,由具有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将此类污泥倾倒在农田或林地等区域。

(六)尾水受纳水体

1、关闭景观水体曝气装置

关闭受纳尾水的景观水体曝气装置,以防曝气形成气溶胶成为新的病毒传播源。

2、临时封堵鱼塘、灌溉水渠等受纳水体进水口

对于尾水排入鱼塘、灌溉水渠等水体的情况,可进行临时封堵,尾水消毒后采取临时储存或用污水车运至城镇污水厂进行最终处理。严格污水灌溉的环境管理,禁止向鱼塘、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医疗污水。

(七)卫生所和隔离区

医疗机构排放污水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卫生所,应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污水处理罐(箱),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消杀。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隔离区的粪便和污水进行必要的杀菌消毒〔4〕。

(八 )消毒处理应急措施

1、消毒剂:常采用含氯消毒剂(如次氯酸钠、氯饼等),所有化学药剂的配制均要求用塑料容器和塑料工具。控制出水余氯不低于0.3mg/L(建议范围0.3~0.5mg/L)〔5〕,出水余氯每天检测不少于2次。

图片来源于网络

2、医疗污水消毒:联合卫生防疫部门,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新冠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做好医疗污水的处理和消杀,增强源头监测。

3、饮用水源地保护:必须确保排放尾水不影响饮用水源地,确保水源不被污染。

(九)日常管理

1、防护工作的培训

各单位应对农污设施工作人员进行防控工作的培训,提高大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运管单位应为个人配备必要的工作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特殊情况还应配备防水服或呼吸器等装备;平时加强体温测量、个人防护用品的消毒、清洗和更换。

3、就近配备清洁设备

农污设施之间距离较远,维管人员每完成一处设施巡检和维护,应能够就近洗手或做身体清洁,不具备条件的设施点应配置酒精免洗液等消毒剂。

4、工作外出交通

多人乘坐车辆时减少人员数量,每天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公务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

5、其他常规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结语

对于已发生疫情的村庄,按照污水设施的系统性特点,参照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采取上述措施进行疫情防控,其他常规防护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鉴于对新冠病毒的各项研究还在不断深入,本文所涉及的农污设施的运维管理防控措施也需结合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以期在特殊时期最大程度防止病毒通过农污设施传播,保障广大村民和维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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