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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总则
2一般要求
3处理水量标准
4处理质量标准
5工艺控制标准
6设施及设备标准
7处理成本标准
8水质分析标准
9安全管理标准
10厂容厂貌标准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
(第二版) CEP.QEHS.P09.C01
1、总则
1.1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水质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达到污水处理厂净化水质、处理和处置污泥、保护环境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所属污水处理厂。
1.3本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及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本标准的制定,原则上严于或等于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1.5本标准的用词说明:
1.5.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采用——“必须”或“严禁”
1.5.2表示严格控制,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采用——“应”或“不应”、“不得”
1.5.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采用——‘宜”、“可”或“不宜”
1.5.4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采用——应符台……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5.5非必须按所制定的标准执行的:采用——“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2、一般要求
2.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2.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备、设施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2.3各岗位应有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位置。
2.4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设施、设备、仪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2.5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水质和污泥处理管理。
2.6污水处理厂应对各项生产指标、能源和材料消耗等准确计量。
2.7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应做到运行记录报表齐全、填写按时、准确、工整。
2.8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
2.9各岗位操作人员应持上级有资格部门发放的岗位资格证书上岗。
3、处理水量标准
污水处理量应按照公司运营部每月下发的综合生产计划执行,月实际处理水量不得低于月计划处理量的95%,全年实际完成处理总量不应高于全年计划处理总量的10%。
4、处理质量标准
4.1污水处理质量
4.1.1应按照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二级排放标准执行。
4.1.2对于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的污水,全年处理合格率就为100%
4.2污泥处理质量
4.2.l污泥脱水后含水率应小于80%。
4.2.2污泥脱水后最终处置合理,无二次污染现象。
4.2.3污泥脱水率应为100%。
5、工艺控制标准
5.0所有处理工艺正常运行参数均应符合其设计要求。
5.1污水通过格栅的前后水位差宜小于0.3m
5.2进水泵前集水池的水位合格率应选达到100%
5.3沉砂他
5.3.1沉砂池内积砂量应小于每日沉砂量的两倍
5.3.2砂粒中的有机物古量宜小于35%
5.4初沉弛
5.4.l初沉池去除率应为:BOD5>25%:SS>40%
5.4.2初沉池排放污泥的含水率不得大于98%
5.5曝气池
5.5.l曝气池溶解氧浓度宜控制在0.5~2.5mg/l
5.5.2曝气池水气比宜控制在1:5左右
5.5.3曝气池污泥分钟沉降比宜控制在:15%~30%
5.5.4曝气池污泥浓度宜控制在:1500~/l
5.5.5活性污泥回流比宜控制在:50%~100%
5.6出水去除率应达到:BOD5>90%;COD>80%;SS>90%
5.7污泥处理
5.7.l污泥厌氧消化的有机物分解率应达到30%以上。
5.7.2污泥消化产气率应大于5m3气/m3污泥
5.7.3污泥脱水加药浓度应控制在:2‰~4‰
5.8单方污水处理耗电量应度
6、设施及设备标准
6.1设施:无渗漏,表面无起鼓和脱落现象,油漆完好无锈蚀,堰口出水均匀,池面清洁,闸阀齐全,无跑冒滴漏现象。完好率>95%
6.2设备:外观整洁干挣,螺栓齐全牢固,转动部位不失油,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附属设备工作正常,整机运行平稳可靠,仪器仪表准确灵敏。完好率>95%
6.3计量仪表:计量仪器仪表齐全、完好、准确。
7、处理成本标准
不包括大修、更新、折旧费用。
二级污水处理厂传统活性污泥法、A/0工艺(包括污泥处理工艺)
成本:元/立方米
二级污水处理厂传统流行性污泥法、A/0工艺(不包括污泥处理工艺)
成本:元/立方米
8、水质分析标准
化验分析的项目及周期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60-94)》为依据,由运营部统一规定各厂的化验项目及周期,对于污水厂不具备化验数据的数量、完整率和有效率均应达到95%以上。
9、安全管理标准
9.1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规章制度齐全,安全检查有纪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9.2操作现场有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易发生事故处应设有警示牌,有毒、有害场所有安全防护仪器、仪表。
9.3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按规定管理。
10、厂容厂貌标准
10.1室外:
10.1.1厂内道路畅通,道路设施完好。
10.1.2厂区照明设施分布整齐完好。
10.1.3厂区给排水设施完好无损 (如井盖、井蓖、自来水龙头等)
10.1.4全厂可绿化覆盖率达95%。
10.2室内:
10.2.l办公室、操作室、机房内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照明灯具齐全完好。
10.2.2门、窗、玻璃明亮、无破损,墙壁无乱画、整洁。
10.2.3淋浴室、卫生间的设施齐全,无破损、无异味。
10.2.4办公桌椅、操作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10.2.5操作人员着装整齐,文明礼貌。
附 件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第二版)
条文说明
4、处理质量标准中,就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能力,仅对除氨氨和磷以外的项目进行考核。
4.1.2如原设计没有进水水质的明确规定,应参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1999)》的指标。
4.2、3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所需经处理的污泥必须全部脱水。
5.3沉砂池技术指标,只在必要检查时进行抽检,可不作为日常检测项目,污水厂在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进行控制。
5.4.l对于进水浓度很低时,其去除率可能达不到该标准,此时可遵循地方标准。
5.5曝气池工艺控制应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处理效果为目的,正常情况下,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5.6对于出水水质达标的污水,此项不作为考核项目。
5.8单方污水处理耗电,应根据各厂的装机总量和其设备运转率及设备效率综合制定各自的耗电标准。
7、各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应控制在当年度公司实际批复的运行费用,且不应低于批复费用的5%或高于批复费用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