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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
采购人
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
—12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第一名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名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第三名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至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本项目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将不被接受。且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话: 电话: -
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于2017年9月4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公告,现对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更正公告如下: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17年08月10日进行开标、评标,经评审小组认真、仔细评审后形成评审报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5日潜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谈判备忘录。
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经预中标公示(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期满无异议,确定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中标人。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政府方出资代表:潜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编号:-128
5、项目地点:潜山县13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
6、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3164.44万元
7、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项目规划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并计入项目建设总投资。
二、开标、评审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09:00时
2、评审地点: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专家名单及项目实施机构代表:鲍国旺、陈振杰、胡婵娟、汪志传、杨保珠、汪耀、胡永旗
4、监督机构:潜山县财政局、市监局、公管局、检察院。
5、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成交结果确认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17年08月25日
2、谈判工作组成员:王先结、江李苗、江和平、王余应、李可平、叶东、程相凯、于晓鹏
3、谈判地点:潜山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4、2017年8月25日,项目实施机构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确认谈判已经达成一致,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被确认为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中标人,即成交社会资本方。
四、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春生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北路9号永泰生态园甲2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降龙
企业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创新产业园
联合体成员: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雄伟
企业地址:无锡市滨湖区
中标成交条件:
1、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24779.54万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下浮率10%;
3、可用性服务费总额24966.00万元;
4、运维绩效服务费单价0.56元/t,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2610.39万元;
5、使用者付费总额2796.85万元;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7、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3日
六、联系事项
1、项目实施机构: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潜山县梅城镇新建路306号
联系人:朱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