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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5)环评报告.doc

添加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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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审版)项目名称:安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建设单位(盖章):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项目名称安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龙台镇)建设单位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电话*********16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98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总投资(万元)1171.06环保投资(万元)31占投资比例2.6%占地面积(平方米)5560.00绿化面积(平方米)1683.15预计投产日期2017年12工程内容及规模1.1建设项目的由来200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决心,也表明了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全面推进的决心。

2009月,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以奖促治”加快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122号),省环保厅把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今后环保工作重点,环保工作已经由以城市为主逐步向农村转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落实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要求,安岳县县人民政府积极响应,结合安岳县各乡镇实际情况及所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逐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安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和各乡镇污收集处理现状,计划分两个标段分步实施。其中第一标段项目包括“长河源镇、永清镇、永顺镇、高升22个乡镇。其中第二标段项目包括“李家镇、元坝镇、护建镇、高屋乡、忠义乡、努力乡、合义乡、清流乡、协和乡、镇子镇、宝华乡、九龙乡、文化镇、岳源乡、大平乡、南熏镇、拱桥乡、千佛乡、驯龙镇、自治乡、华严镇、大埝乡、兴隆镇、天林镇、周礼镇”等25个乡镇。

本次评价范围为安岳县龙台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位于安岳县龙台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乡镇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辅助公用工程以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采用处理工艺;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处置采用“叠螺脱水机处理+外运干化处置”。设计规模3000m模),配套建设管网长度约5.0km,双壁波纹管(含污水收集管、尾水排放管),总投资1171.0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项目建设前应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安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龙台镇)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审版)》,并呈上送审稿。1.2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中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和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镇远污水厂_镇原污水处理厂_镇远污水处理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1.3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项目位于龙台镇黑滩村1组。龙台大河东侧,镇区公路末端,厂址交通便利;周边最近敏感目标为场地东侧150m的零散居民;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所选场址主要为荒地、耕地和林地等,不占用基本农田。场地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区未发现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项目距离乡镇距离适中,且位于主要乡镇道路附近,便于施工材料、设备运输,便于设备用电用水接入,同时节约收集管网工程量;场址基本位于乡镇下游,主要管网沿主干道敷设,便于污水收集。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06)(2014版)的选址要求。根据现状监测,场址质量现状情况如下:大气环境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008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中类水域标准要求。地下水不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93中的III类标准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大肠菌群、氨氮等。结合纳污水体主要服务区域为乡镇农业种植区域的实际特点,主要超标原因为以往乡镇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渗入地下水水体或用于灌溉后随雨水渗入地下水水体,从而造成水质超标超标。

考虑到本项目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本工程建成后,通过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可有效提高乡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彻底改善以往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的不良局面,可有效改善农村地表水水域环境,从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经调查,污水处理厂场址5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尾水排放口上游200m、下游5km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取水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厂址周边无集中地下水饮用水取水点;污水处理厂场址位于乡镇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项目施工、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2016年10月,安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龙台镇中心管理所)针对本项目场址选址地点均出具了“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定点通知书”,同意项目的选址建设。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与外环境相容。1.4项目建设基本情况1.4.1项目名称:安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龙台镇)。1.4.2建设地点:龙台镇黑滩村1组。1.4.3建设性质:新建;1.4.4建设单位: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4.5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为3000m (1)工程服务范围:龙台镇乡镇生活污水。

(2)人口预测 通过对乡镇服务区域内人口数量的走访调研,由乡镇政府提供数据基础,近 期(2020 年)服务总人口约为34627 人,远期(2025 年)服务人口约为38231 城镇居民人口总数参照《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进行计算:城镇居民区人口数=常住人口数+临时居住人口数+流动人口数K,其中 K=0.4~0.6。但根据近年来当地人口增长速度,以及区域特征,结合全国整体人口增长速度减缓的趋势,本工程将增长系数确认为0.2。 (3)污水量预测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安岳县及乡镇规划,企业排污主要以“谁污染谁治 理”的原则进行规范,工业废水需要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服务范围为乡镇生 活污水,不考虑生产废水的接入。 生活污水水量按照人均综合用水量折算(人均综合污水量=人均综合用水量 折污系数),根据我国其他城市污水管网设计数据,污水收集率近期取90%,远期 取100%。 人均综合用水量根据乡镇的具体情况,采用城镇单位人口综合生活用水定额 进行用水量预测。依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2006(2014 年版)中对综 合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定,并参照乡镇调研基本情况所反映出来的乡镇人均用水量较 城镇用水量指标较低的特点,同时结合以往同类型项目工程设计经验,确定近期 2016 年及2025 年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分别为120 升/人•日及200 过人口预测、综合用水量指标确乡镇的用水量情况。

(4)设计规模 根据污水量的设计计算,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按照2020 年规模设计,确定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 /d。处理规模估算详见表1-1。表1-1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及投资一览表 人口 (2020 用水量(2020 污水量(2020年)(m 5560.00 1.4.6 进、出水水质 (1)设计进水水质 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主要根据城镇污水中生活污水贡献的污染负 荷、污水量和工业废水贡献的污染负荷、污水量加权平均得到。为了使设计进水水 质比较符合当地情况,计算得到的污水水质还与同类型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 水水质、实测现状污水水质进行综合比较,最后得出拟建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06(2014版)和安岳县乡镇的生活水 平,2015 年生活污水BOD 取25克/人•天,SS 为40 克/人•天。参考《城市给水排 水设计手册》典型的日常生活污水水质、邻近城区污水厂水质资料,以及国内典型生活污水水质资料,考虑城镇未来发展的要求,最后确定污水厂的进水水质。项目 进水水质见表1-2。 (2)设计出水水质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规定:当污水处 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 一级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按 标准的地表水三类功能水域(划 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的 标准。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近年来四川省地区对出水水质标准提标的要求,本工程出水水质执行一 级标准的A 标准。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和去除率详见表1-2。 表1-2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及去除率一览表 污染物 进水浓度(mg/L) 出水浓度(mg/L) 去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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