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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 (记者罗知之)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塑造共同价值观,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经广泛征求和吸收会员单位意见,中国银行业协会修订了2007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明晰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将名称变更为《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操守和准则》)。
实际上,早在2007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就制定过一部《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银行业的发展,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损害行业声誉行为时有发生,如何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实施银保监会党委和驻会纪检组关于银行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动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的施行,中银协党委高度重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制度建设,成立了修订领导小组,以修订职业操守规范为抓手,针对当前需求促进银行业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树立新时代银行业清廉文化新风。修订稿形成后,征求和吸收了广大会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多次内部研讨论证,修订完成后予以发布。
该负责人介绍,《操守和准则》对2007年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框架上不再按照与客户、同事等主体关系展开,而是按照规范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目标设定框架;内容上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需求予以充实和完善;适用对象上尽量对相关银行业从业人员实现全覆盖。整体上,《操守和准则》突出了爱国爱行等七大价值理念,借鉴了国际上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体现了中国银行业的特色和国际通行做法。
《操守和准则》分为七章五十四条,具体而言,《操守和准则》提炼了“七项职业操守”、“三类行为规范”、“两个服务核心”和“一项名单惩戒机制”。其中,三类行为规范包括“行为守法、业务合规和履职遵纪”;两个服务核心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一项名单惩戒机制包括“黑名单”“灰名单”及相关制度。
谈及《操守和准则》对银行业从业人员在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该负责表示,第一,《操守和准则》提出了七项职业操守,以此刻画银行业从业人员“忠、专、实”的独有职业性格特征和共同价值观。第二,《操守和准则》提出了三类行为规范,引导银行业从业人员全面守法、合规、遵纪。第三,《操守和准则》提出了两个服务核心,强调银行业从业人员要服务好客户、服务好国家。第四,《操守和准则》提出了强化职业行为自律机制,明确银行业从业人员、高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银行业协会推动实施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各方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操守和准则》的一大亮点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高管提出了“特别准则”。针对一些因机构风气不正、高管意识不足导致的行业乱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要“不得向特定关系人等提供高薪、职位职称”、破除“圈子文化”,要“关爱员工,严禁体罚、辱骂、殴打员工”“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等要求;对高管提出“带头遵守、模范践行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在战略制定和绩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考量”“全面推动所在机构营造良好从业氛围和工作环境”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