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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8日,州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及时安排,明确任务
州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市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于5月26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对问题逐项逐条进行了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
(二)深刻反思,剖析根源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于6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情况,7月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三)坚持导向,抓好落实
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涉及州生态环境局的问题有6个方面13项。7月30日,州生态环境局抓好整改落实,报送了第一次整改进展情况,8月30日,州纪委办公室反馈了审核意见,州生态环境局针对审核意见对整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于9月3日将完善后的定稿以原文号、原范围报送。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生态环境形势严峻,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日常管控不到位。垃圾、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全面禁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州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秸秆焚烧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督促县市认真落实“严禁垃圾、秸秆焚烧”措施要求,基本建立了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签订禁止垃圾、秸秆焚烧承诺书,将禁止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大力开展倡议垃圾、秸秆零焚烧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加强城区焚烧垃圾和秸秆巡查力度。强化秸秆收集、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89.32%。
2.关于“环保工程领域乱象丛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根据《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在建重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发改投资〔2021〕2号)相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对涉及本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再梳理、再排查。问题中提到“全州在建重点工程177个,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备案8个”,截至目前,已经完成环评审批2个,正在办理环评手续3个,因涉及生态红线等各类保护地,短期内不能满足环评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有3个。
3.关于“人居环境乱象突出,公共安全隐患较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两污’治理滞后”问题。州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2237个自然村中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为747个,治理率33.39%;全州收集处理的自然村有250个,收集处理率11.18%。
(二)关于各类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快对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定期调度整改情况,截至目前,44个点位已完成整改41个,未完成3个,完成率93.18%。
2.关于“全州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督导工作要求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了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排查、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废气排放等9个专项整治行动。关于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对全州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发现的51个问题,已于5月27日全部完成整改。
(三)关于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情况情况
针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综合运用新思想新理念统揽全局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州生态环境局对城市污水直排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加大排查检查力度,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1〕98号)有关要求,5月27日至7月15日,组织各县市开展了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主要对流沙河景洪段、勐腊南腊河、勐海南海河进行了排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采取“边排查、边监测”相结合的模式,2021年以来对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进行了9次样监测,及时掌握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长效工作方案》(西环污防〔2021〕32号),牵头建立了以各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协作的黑臭水体排查长效工作机制,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二是关于“橡胶加工废气处理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问题。7月9日,召开了西双版纳州橡胶加工行业废水废气专项治理方案讨论会,研究了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州橡胶企业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7月21日至29日组织开展了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现场专题调研,完成了《西双版纳州橡胶加工行业污染防治状况调研技术报告》,8月11日组织部分橡胶加工企业代表及第三方治理公司召开座谈会,讨论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事宜,听取污染治理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橡胶加工行业废水、废气(臭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是关于“冬春季空气质量下降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问题。成立了以州委书记、州长为双组长的大气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精细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方案》,每月定期召开全州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严肃督察督办;健全防治体系,形成联防联控,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相继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烟花爆竹禁燃区、禁止驶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研究出台《西双版纳州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春冬季节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西双版纳州今冬明春防治攻坚工作要点》等10余份文件;修订了《西双版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西双版纳州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降低预警启动标准,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挂牌督办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点174个和1套黑烟车抓拍系统、黑烟车抓拍系统监控和监测,积极与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工程;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污染天气应对监测预警组和专家组,对省生态环境厅检测中心每日空气质量监测报告和全州51个大气监测微站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分析研判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多次邀请国家和省级大气方面专家对西双版纳州空气质量进行“问诊把脉”,分析大气污染形成的原因,同时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源解析,做到源头治理;强化预警预报,落实应急响应。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关于“党委(党组)落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对158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含巡察反馈81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4家,1家无问题,3家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率98.10%。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21家企业立案查处,共处罚款743.66万元。二是对179家企业废气排放、炉窑烟气排放和臭气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含巡察反馈78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8家,无问题3家,正在整改中18家,整改完成率88.27%。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20家企业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31.64万元。
(2)针对“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协调澜沧江西双版纳段州级副总河长开展了2次巡河工作,组织召开河长工作会议,完成巡河工作简报和巡河报告,督办巡河发现4个问题整改落实。印发了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二是持续推进涉水违法案件执法监管。加强对景洪城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协调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景洪城市区段污水直排澜沧江、流沙河整治工作。组织污水处理厂、糖厂等排污企业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远程视频交流会,提高企业污水处理技术和环境管理能力。三是做好全州国考、省考河流水质超标预警。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3)针对“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问题。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要宣传日,州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州共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宣传品2万余份。向公众开放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西双版纳州环境辐射监督站,让公众更深入的了解环保设施的污染处理流程、环境监测数据的来源等。组织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题的绘画写生比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指导老师2名。在州委党校举办了为期5天的“2021年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来自州内各级各有关部门的222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二是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法律法规及业务能力。州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环保讲堂”制度,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共开展“环保讲堂”12期,进一步加大法制和业务知识的学习。5月27日,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大讨论,全面总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典型案例惨痛教训,认真反思存在的环境问题,全体干部职工立足自身岗位实际,针对景洪市垃圾处理场的环境问题,挖根源、谈感想、提建议,从警示教育中得到深刻警醒和启示。7月20-21日,州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和县市分局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不断提高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9月,组织对全州各县市分局、乡镇环保所工作人员进行环境监测、环境综合执法等业务培训。三是针对企业开展培训。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及企业共62人,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举办的“2021年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班”、“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保讲堂”等。四是加大企业守法宣传力度。州生态环境局通过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巡查、环保督察、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在检查执法过程中,通过查找环境问题、下达法律文书,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达到了惩治一点、教育一片的目的。五是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移动执法库企业)和自行设计的随机抽查方式(动态重点监管对象及建设项目)两种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3.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建设‘未批先建’问题突出”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未批先建问题的整改。结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2021年至今,全州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6件,共处罚款2430.9937万元。其中,涉及“未批先建”违法项目13个。处罚金额252.3637万元。“未批先建”项目案件占比15.12%。
(2)针对“环保投诉时有发生”问题。州生态环境局认真受理“12369”环保举报投诉,积极解决环保诉求,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化解问题,化解社会风险。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件288件,已办结262件,正在办理26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3)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压实监督部门主体责任,盯紧关键人物和重点对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压实部门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专项督促检查,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各项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敢于、善于提出具体的监督指导意见并督促部门抓好落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查找和防范廉政风险,及时发出纪检监督建议并跟踪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加强对监督州生态环境局和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定期深入部门、单位检查指导,参加被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五是围绕监督部门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督促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按期调度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立行立改、应改尽改。
州生态环境局主动认领问题,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支持并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每次党组会议均邀请纪检组参加,对州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等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工作部署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州生态环境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力戒文风中的形式主义、提升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州生态环境局将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得落实”。
(二)坚持久久为功,毫不松懈推进后续整改
州生态环境局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对暂时未完成、正在推进的任务,明确时序进度、建立工作台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质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有成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举一反三补齐短板
完善整改台账和整改资料的收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联动执法,切实提高工作精准力、执法震慑力。州生态环境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形成长效和常态机制,把整改融入日常、融入建章立制、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促进规范决策、健全制度,深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