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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住建部网站发布
《关于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截图
公示显示,将授予桂林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荣誉。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住建部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是综合反映一个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总体成就的国家级荣誉。
自该奖项设立以来,全国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的城市尚不足百座。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授予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城市(含直辖市的区)。
在申报条件方面,除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严重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外,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还要求申报城市符合《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命名等要求。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每2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选年。申报主体经申报材料预审、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公示等评选环节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命名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进行动态管理及复查工作,复查按照现行的评选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