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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核事故,很多人脑海浮现的是切尔诺贝利或日本福岛,甚至美国的三里岛核泄漏事件。作为世界第三大核灾难,克什特姆核爆炸事件却鲜有人提及,这场发生在东乌拉尔山脉深处的灾难,国际核事件规模(INES)指数达到6级,其影响甚至延续至今。
爆炸后的放射性电离光穿透天空
冷战期间,苏联与美国开展了核军备竞赛,1945年选定在中乌拉尔东麓的卡斯利与南乌拉尔东麓的克什特姆之间一地,建造了玛雅科核燃料生产基地。该基地此后成为苏联最大的放射性物质加工中心之一,不仅为早期工业核电站提供服务,还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储存、处理。1957年9月29日16时22分,玛雅科基地因废料储存罐冷却系统失效,一个意外的火花引燃了硝酸铵和醋酸盐组成的放射性废物并引发大爆炸,掀开了容积300立方米、装有70—80吨核废料的地下混凝土罐,废弃内容物喷薄而出。放射性废料电离产生的光穿透了天空,时而呈现强烈的红色,时而变成淡粉色、淡蓝色。爆炸产生的大量化学物质被抛升至1—2km的高度,以气溶胶、气体、悬浮液的形式释放到了大气中,形成体积庞大的辐射尘云。
“东乌拉尔放射性痕迹”威胁着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爆炸发生后,大约90%的物质直接落回,但剩余放射性物质被雾化后,在大风的作用下快速向东北移动,10—12小时后散落物形成了一条长300公里、宽5—10公里的放射性窄带,即“东乌拉尔放射性痕迹”。这场事故向大气层释放了约2000万居里的放射性物质,且大部分为半衰期长达28.8年的锶-90和30.2年的铯-137。车里雅宾斯克州、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和秋明州的部分地区都暴露于放射性污染下,影响面积达52000平方公里。事故发生后,附近23个居民点约10000多人被迫撤离,但仍有近27万人暴露在“东乌拉尔放射性痕迹”下。其中放射性最严重的800平方公里,在1968年被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并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资料显示,至少200人直接死于辐射导致的癌症,当地居民被记录染色体异常,先天缺陷和癌症发生率也远远高于其他地区,放射性物质锶90已在人们的骨骼大量沉积。
对核废料安全的漠视酿成了悲剧
在将发展核武器作为高度优先的战略背景下,核设施和核废料安全成为苏联当局次要考虑的问题。
技术缺陷和抢工冒进共同埋下了事故隐患。尽管知识技术储备并不充足,但为了早日超越美国,苏联不足3年便匆匆建成了玛雅科基地,甚至在废料储存库建成之前就开展了核反应堆研究。高危放射性废物被存放在地下8.2米的钢制储罐中,并以一米厚的混凝土外墙加固,在当时被认为是固若金汤,实则安全系数极低。事故发生时,废物储存罐冷却器已处于故障状态,其中的液态废料逐渐被加热成更危险的固体状,而工厂方面没有修复。
监管不力和信息闭塞造成了持续性的生态灾害。出于成本等因素考虑,一些核废料被直接倾倒进河湖。附近的捷恰河水至今无法饮用、灌溉,沿岸41个村庄约23500名居民被重新安置,而域内的卡拉恰伊湖也因积累了高达6亿居里的放射性物质,不得不花费数十年进行回填。事故发生后,苏联当局封锁了消息,并让媒体将核爆电离解释为“极光”现象。随后当地树木被拔除、房子被拆毁、土壤被运走,而居民撤离时并未被告知具体原因,剩余的暴露在辐射中的人们也始终没有接到疏散通知。直到1989年,当局才承认这场灾难的存在,但事故伤亡人数却从未得到准确统计公布。
直面核废料带来的巨大挑战
随着全球核能利用的快速发展,核废料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目前世界上约有12万吨高放射性核废料,且每年以7200吨的速度增长,其养护、运输、贮存和处理给有核国家带来了严峻挑战。全面提升对核废料的处置、监管和事故应急水平,是一个既紧迫又重大的现实问题。
加快提高对核废料的安全处理能力。放射性废物处理是核能安全利用的最后一环。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核燃料利用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持续探索先进核燃料和反应堆前沿技术,对核电装备材料、耐辐照核燃料等共性问题开展攻关,加快关键设备、核心元器件、基础软件等安全领域研究突破。同时,注重设置多种冗余系统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从源头上减少核废料产生。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放射性废物规模化处理能力。深化高放射性废料再利用技术研究,实现核燃料闭式循环。统筹规划处置场布局,加快推进重点后处理项目建设,提升乏燃料在堆贮存能力。实施中低放射性废物“区域+集中共享”多途径处置模式,进一步缓解核废料在储压力。
持续完善对核废料的安全监管机制。提高核安全治理效能的关键是织密覆盖全域、专兼配合、系统联动的“监管网”。一方面,要从严从高构建核废料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领域特有立法,构建完善的核安全法规体系。建立严格的安全许可和技术评审制度,加大对核废料非法倾倒和不当弃置的处罚力度,压实核废料泄漏事故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不断探索风险指引型安全监管新模式。坚持实施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管理的独立监管,建立运行机组专项自查、行业内部联合监督、主管部门驻点监督相结合的一体化监督体系,强化对核设施、核材料、放射性物质等物项的严密监测与监控。同时,推动核废料安全监管国际协作,进一步督促涉核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依法加强内部监督、质保检查、同行评议等信息公开,确保核废料得到科学、透明、安全处置。
不断提升对核废料环境事故的应急管理水平。控制、缓解、减轻核事故后果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的最后屏障。一方面,要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际合作、央地联动、区域协作、部门协同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指挥、撤离安置、医学救治、去污洗消、工程抢险、辐射监测、物资调配等各环节快速响应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核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掩盖比事故本身更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要强化对安全状况、严重程度、原因分析以及处理结果等事项社会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对核能、核安全的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