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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袁海科被依法逮捕。近日,该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浩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随着案件细节的披露,延长石油(集团)公司的腐败案件正逐步揭露出来。
2012年4月,该公司原副总工程师李兴受贿案,牵连出了郭浪、马永乐、兰铁栓、郭志文等“窝案”。目前,两任董事长贺久长和沈浩均已落马。
为跑官 袁海科竟把父亲遗物“金盘”行贿给了沈浩
袁海科,现年59岁,陕西吴起县人,落马前任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被“双开”。他曾任延长油田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吴起采油厂厂长。
2008年2月,在时任延长石油集团董事长沈浩的推荐下,袁海科升任为延长油田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09年、2011年和2012年三个春节,袁海科以拜年为名,将价值98万元的“金盘”、美元10万元送给了沈浩。
“金盘”,是千足金镶嵌奥运纪念品,非常珍贵,是袁海科父亲过世前留给他的。但为了感谢沈浩对他的认可,推荐他担任油田公司总经理,也想和沈浩搞好关系,寻求其支持。
时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某证实:“2008年上半年,沈浩来找他商量,准备将袁海科作为油田公司总经理考察人选,沈浩作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公司干部人事任免具有决定权,他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生产,当时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最终袁海科被任命为油田公司总经理”。
“不跑不送,听天由命;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是部分“跑官者”的画像,但却印证了袁海科的一路提拔重用。从2013年4月起,袁海科位居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还兼任油田公司总经理,位高权重,但他没有将职权用于企业发展,而是不断地贪污腐化。
“买官者”敛财的欲望达到了疯狂的程度,袁海科就是一个典型例证。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袁海科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靠企吃企,擅权妄为,将国有企业当做自己的“独立王国”和“摇钱树”,大搞权钱交易,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肆意妄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一把手”沈浩违规提拔干部 严重破坏国企政治生态
纵观沈浩受贿案,一共25宗,其中14宗涉及干部晋升提拔,占受贿事实的60%。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认为:沈浩违规提拔使用干部,严重破坏国企的政治生态,以权谋私,靠企吃企,利用担任国企“一把手”之机大搞权钱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月,为了谋求职务调整,时任延长石油定边采油厂厂长高向东给沈浩送美元5万元。当时他听说要调整人事,认为定边、靖边采油厂的规模和待遇比横山油厂好一些,就想着到这两个采油厂担任厂长。1个月后,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沈浩,2017年5月,他被任命为定边采油厂厂长。同年8月,沈浩要出国旅游,于是高向东将美元5万送给了沈浩。
延长石油(集团)党委委员陈某证实:“沈浩作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在干部使用的事情上有非常重要的权利,如果沈浩有不同意见,议题是不能上会研究的。”据悉,2011年3月,为了提拔重用,时任延长石油油气勘探公司党委书记冯对生给沈浩5万元。两年后,冯对生被任命为该公司总经理。为表示感谢,冯对生又将500克黄金送给沈浩。经鉴定,黄金价值为12.159万元。
2010年春节前,为了调到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关联企业,铜川矿务局停薪留职的史建平请沈浩给予关照。同年3月,沈浩给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洪某打招呼,后史建平被调至魏墙煤业任办公室业务主管。为表示感谢,2011年春节前,史建平将美元2万元送给了沈浩。后来,史建平职位又升任魏墙煤业副总工程师。该公司总经理洪某证实认为,沈浩是延长石油集团的董事长,是集团“一把手”,是他的上级,所以沈浩安排的是他肯定得办。
跑官者送了财物也有未提拔的,闫占和是其中一位。他是延长石油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沈浩收受其所送黄金200克(价值5.76万元)。后来闫占和的职级没有发生变动,只是把岗位进行平级调整,没有提拔。对此他不满意,后来在2013年6月就从延长石油(集团)公司辞职了。
另外,在职务晋升调整上,沈浩还收受以下人员财物:延长石油矿业公司总经理魏效农所送28万元、美元5000元;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金舟所送17万元、美元5000元;延长石油研究院院长高端民所送美元2万元;延长石油研究院原副院长雷晓岚所送10万元;延长石油财务中心副主任李毅所送10万元;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东所送20万元、美元3万元;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石东峰所送5万元、黄金400克(价值13.2万元);延长石油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崔建平所送美元2万元;延长石油矿业公司党委书记钟欣睿所送美元2万元,上述共计14宗涉及职务晋升受贿案。
“卖官鬻爵”败坏党风民风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经宝鸡市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沈浩在担任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合作、工程承包、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24.2377万元、美元112万元、英镑13万元、港币10万元、加元3万元、欧元3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沈浩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沈浩从2007年3月起到退休前的10年间,一直任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初,延长石油集团原副总工程师李兴腐败案爆发,牵连出了该系统内的郭浪、马永乐、兰铁栓、郭志文等“窝案”。
据悉,李兴系列“窝案”曝光后,该集团公司曾专门做出过检讨,将其归为管理不善、内部个别岗位关键负责人职权范围过大、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等原因。而检讨只流于形式,2017年,延长油田总经理王书宝又被查处,从此延长石油集团的反腐也在一步步走向深入。
为什么在“卖官鬻爵”上面,总有人乐此不疲呢?答案是:“卖官鬻爵”和“跑官要官”各取所需,各如所愿,这样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就顺理成章了。买官卖官长此以往很容易搞团团伙伙或小圈子,更为严重的是容易诱发“窝案”“串案”,从而损害党组织的威信和凝聚力,使党的执政能力受到影响,败坏了党风民风,给党和国家、集体带来巨大损失。
(原题为《沈浩被判11年!“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了国企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