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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郜蓉)元宵节期间,很多地方有点旺火的习俗。如果这些旺火紧邻燃气管道,则会有安全隐患。为此,今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我市在原来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还明确要求,2月15日至3月3日,本市市区范围内以及其他地区完成“煤改气”的村庄,一律禁止燃烧旺火。
为确保市区建成“禁煤区”,去年我市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完成257个农村、城中村9.9万户居民的“煤改气”工程,58个农村、城中村1.7万户居民的“煤改电”工程,共计315个村11.6万户居民实现了清洁供暖改造,减少燃煤消耗数百万吨,有效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如今,走进“煤改气”的村庄会看到,居民院落外都悬挂着黄色的燃气管道。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成为这些村庄这个采暖期首要关注的问题。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春节前夕,市政府已下发通告,要求“两节”期间(2月15日至3月3日)本市市区范围内以及其他地区完成“煤改气”的村庄一律禁止燃烧旺火。
通告中提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村民要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杜绝用煤炭、焦炭、型煤、木材等高污染燃料垒制旺火的旧俗。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禁燃旺火工作,明确监管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及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燃旺火行为,一律责令当场熄灭拆除旺火,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两节”期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禁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春节期间,各县(市、区)都已组织专人,对涉及“煤改气”的村庄以及辖区范围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元宵节临近,针对不少地方有点旺火的习俗,各有关部门还会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