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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安徽霍山龙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安徽霍山龙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 .doc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 .doc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