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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观点
一般情况下,“企业文化”作为抽象事物,对劳动者的行为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是以规章制度作为载体的“企业文化”,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知识点
1、为什么“企业文化”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2、员工刷票、拉票行为如何认定?
3、企业文化“成文化”的注意事项
……详情见下文
经典案例
赵某于2015年4月23日进入A公司工作,担任招商经理。2015年10月19日,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群发给全体员工名为“返利企业文化价值观”的电子邮件,该邮件内容中要求员工“正直务实、实事求是、敢作敢为,拒绝个人利益诱惑,诚信”。A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伪造单据、文件、意图骗取公司财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4月28日,A公司举办“我想大声告诉您,我的超人妈妈”母亲节活动。活动将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一等奖,送出价值500元左右的礼品。活动规则为:一人一票。在该活动中,赵某通过淘宝买票方式让同事为其刷票200票、其丈夫为赵某刷票1000票,且赵某在多个微信群中明确要求群友为其投票。
2017年5月27日,A公司以赵某违反员工应当遵守的诚信以及公司一贯倡导的“正直务实”价值观且存在意图骗取公司财务的行为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于2017年6月20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裁决A公司支付赔偿金。A公司不服裁决,依法起诉。
法院认为
企业文化是在一定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该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它包括文化观念、价值观念、企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企业制度等,其中价值观是企业的核心。企业文化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企业个性化的根本体现,也是企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灵魂。
A公司倡导员工树立正直务实、实事求是、诚实信用的价值观并将该价值观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要求员工贯彻执行。A公司为了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决定在企业开展母亲节的相关活动,设立一等奖500元礼品,鼓励全体员工参与该企业文化的投票活动,同时防止作弊,提高大众认可的公平性,明确规定每位员工只能投一票。
赵某参加了A公司开展的母亲节活动,为了获取价值高的礼品,赵某采用与正直务实的企业文化价值相背的手段,分别让其丈夫、同事刷票,一举使其获得大量投票数。赵某这种刷票行为,属于伪造企业单据、文件的行为,意图就是获取企业财产。
A公司为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广大员工遵纪守章,杜绝弄虚作假的投票行为,对赵某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决定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于法有据,不应承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赵某在仲裁中认可A公司员工手册的真实性,并未提出过A公司在开展母亲节活动之后才告诉赵某员工手册的内容,现赵某认为A公司没有履行告知员工手册的义务,从而否定员工手册对其具有的约束力,赵某该诉称意见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A公司虽在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前没有将该解除决定通知工会,但在起诉前已经补正通知工会的程序,根据司法解释规定,A公司上述补正行为视为履行了通知工会的义务。赵某诉称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本院不予采信。
赵某称A公司行政人员告知其外部人员可以参与投票活动,故其拉票行为并未损害A公司利益,但该行政人员既不是A公司领导,也未经A公司授权可以代表企业对此次活动规则作出解释,该行政人员表述并不能反映A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故,法院判决A公司无需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律师点评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到了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的认定,我们对此作几点阐释:
1、为什么“企业文化”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是一个比较抽象、无形的概念。企业文化可以引导员工的思想、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但这种影响只能停留在意识、思想层面,而无法产生实质影响,也无法对员工行为产生强制性约束力,更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把这种企业文化具象化、成文化,例如本案中A公司把抽象的企业文化凝聚在各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这种情况下,具有合法、有形载体的企业文化就可以对员工行为产生强制约束力。
2、员工刷票、拉票的行为认定
刷票、拉票是微信各种投票活动中一种大家司空见惯的手段,这种手段并不必然存在违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因为员工刷票、拉票就将其开除,的确有违劳动法规定。
但在本案中,A公司举行的投票活动,规则明确了是一人一票,且从A公司发布的各种推送文章用语中可以看出,该投票活动不同于其他商业投票活动,能够发表投票作品和参与投票的人都应该是A公司员工。赵某对外进行拉票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活动规则。虽然A公司行政人员向赵某表示可以由外部人员投票,但行政人员的答复并未得到公司授权,不应视为是公司的意思表示。即使该活动可以对外拉票,但赵某通过淘宝买票的方式进行刷票,这一行为也显然违反了活动规则、活动初衷,也违背了公司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与规章制度。此外,刷票也是一种“伪造单据”的行为,且赵某此举是为了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这种行为违反了A公司关于“不得伪造单据意图骗取公司财物”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很多行为并不因为其普遍性而具有合法、合规性,大众都在做的事情也不代表这种做法具有稳妥性。每个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都有其独特之处,很多行为在公司的管理体系中就是违反了规章制度,那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我们此前发布的《朋友圈发布"绩效奖金扣减通知",竟被开除!》(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在朋友圈转发绩效奖金扣减通知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但恰恰是这么一件“平常”的事,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规定,导致员工被开除。
公司治理建议
1、企业文化要“成文化”
所谓“成文化”,就是要把企业文化具象化、书面化,把企业文化的精神、思想融入到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中。前文已述,缺乏载体的企业文化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公司在将企业文化“成文化”的过程中需注意:
第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一定要合法、合理。如果企业文化中存有不合理,或者转化成管理制度之后过于苛刻,缺乏合法性、合理性的内容,务必要删除。
第二、转化成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定程序。最重要的两个程序就是提交职工大会讨论以及公示。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民主性。而公示是劳动纠纷中劳动者提出最多的一个抗辩理由。除橱窗公告、在员工手册上签字这些常规公示方式外,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内部企业邮箱或OA系统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从近年的劳动纠纷司法裁判结果来看,法官基本不会质疑这种公示方法的有效性。而且这种方法效率更高、更便捷,不会出现人工操作的疏漏,建议用人单位使用。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