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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三)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
01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02
03
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04
计税依据遵循的方法和顺序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
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
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
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
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税收减免
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01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2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3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04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05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减按75%征收: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
减按50%征收: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
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
应税噪声产生地。
纳税期限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申报方式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03
一图读懂水资源税
我们都知道水资源是维系生命的重要资源,目前来看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芯片大家并不陌生,但很少人知道台积电每生产一块8英寸的晶元体,每小时就要消耗250吨水,每年高达160亿吨。水作为可再生资源,希望有一天水资源不会成为石油一样的稀缺品。
尽管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确是世界上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为了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已经将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10省(区、市)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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