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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联合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并下发了《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方案》,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省开展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专项工作。
《方案》明确,将集中清理一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曝光一批管理混乱、违法肇事多发的重点运输企业,努力实现营运车辆入网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及营运客车安全带齐全率、使用率明显上升。
卫星定位——严禁驾驶员屏蔽装置 禁用盗版地图
《方案》要求,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对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装没装、开不开、纠没纠、真不真”为重点,通过安全检查、通报约谈、曝光警示、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措施。
营运车辆要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终端,严禁用检不一致的情况;接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严禁使用盗版地图;卫星定位装置可以正常使用并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数据真实有效,严禁驾驶员屏蔽、关闭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卫星定位装置能完整采集、录入规定的相关行驶记录功能数据,行驶速度记录数据能与卫星定位速度同步上传至各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企业要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7月1日起,更新的卫星定位监控终端产品,应具备内置电子地图的功能要求,实现分段限速的自动化、科学化和电子化。
安全带使用——客车出站 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带
《方案》同时要求,根据“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对旅游客车、包车客车、班线客车等营运客车的安全带,以“配没配、好不好、提没提、用不用”为重点,通过安全检查、通报约谈、曝光警示、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客运企业完善营运客车安全带配备,落实安全带使用提示告知制度。
客车驾驶人及乘客座椅要配备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可以正常有效使用,禁止出现没有安全带、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在座垫下方致无法使用等问题;企业要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况。
客运场站要加强客运车辆出站安全检查,要求客车驾驶人、乘客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要求驾乘人员在发车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