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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的调研报告(绿色发展研究会2023年第3期)

添加时间: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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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政策,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农民群众生命健康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各县区对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并印发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各县区均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运管办法》,叶集区、裕安区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管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通过统一招投标的方式将全区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打包交由第三方公司运维并签订合同,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管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金寨县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奖补细则(试行),对考核达到一定等次的每座给予每年8000至10000元的运维奖补,2021年发放长效运维奖补资金188万元。舒城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县治理试点工作,累计治理农村黑臭水体81条。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投资19.4亿元,实现126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配套建设管网1207.6公里,设计处理量吨/天,受益人口达80万人。累计投入3.3亿元,建设77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管网约450公里,设计处理量12000吨/天,受益人口达10万人。

纵向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但横向看,对标先进地区,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其突出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划引领系统性不够。我市农村地区居民居住分布形态多样,乡村之间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差别较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对设施规划、建设、运维、监管等全过程系统谋划不够,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不多。有的排放标准照搬城镇标准,过于偏重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等考核指标,没有选用造价低、建设运营成本低、操作简单的适合当地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有的运行过程中污水处理水量与处理能力不相匹配,“吃不饱”“排不掉”,无形中增加维护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设施建设和运维经费压力较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的管网和设施建设、后期的运维和管理成本高,农村居民无力投入,由于公益性强,社会资本投入热情不高,资金基本依靠政府承担。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费主要由市级及以下政府自筹,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不支持运维经费。虽然要求落实“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面对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等多重压力,市本级、各县区财政收支矛盾普遍突出,以致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设施维护不专业、不及时,运行效率偏低。这也是乡镇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三是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健全。由于管网建设难度大、费用高,有的仅仅为了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任务,相应的污水配套管网设施建设不完善,“重场轻网”观念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作用发挥受限。“重建轻管”现象也较为普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部门配合不紧密、信息共享不及时,工作业务缺乏有效的衔接配合,以致后期管理和维护跟不上。有的农村污水处理监督考核机制缺失,维护、监管权责不清,设施运维管理缺位,容易因管网破损漏损未及时维修等因素,导致有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于白天“晒太阳”、晚上“看月亮”的闲置状态。

开展农村污水_污水农村开展工作总结_污水农村开展情况汇报

四是“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站位不高,不同程度地存在“看靠等”心理、消极被动和畏难等思想,以致工作措施不精准、推进不平衡。重行政命令、轻发动群众,缺乏广泛深入、耐心细致的群众动员,乡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激发。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有力抓手,也是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成效。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注重系统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治理。牢固树立“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治理理念,结合群众意愿、改厕工程、黑臭水体整治,编制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在改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方面,统一规划、建设和运维。全面统筹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乡镇(村)排污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等不同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治理模式和处理规模,避免出现不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对于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辖区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处于水源保护区的村可实行集中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的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对于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理环境复杂、污水收集难度大的村可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可采用大三格+湿地或氧化塘等方式处理村庄污水;对于距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较近的村庄,可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资金筹措,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与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加强对接、相互支持配合,深入研究中央及省的各项政策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市场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投入模式,统筹运用保险、基金、专项债等金融工具,引导有能力的企业或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中。适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逐渐向“谁受益、谁付费”方式转变。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落实“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要求,适度向经济发展薄弱地区倾斜。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和使用监管,发挥聚集效应,避免“撒胡椒面”,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三、突出因村制宜,落实运维管护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齐抓共管、统筹调度、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紧扣乡村实际特点和需求,不搞“一刀切”,优先推进旅游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重点区域和老旧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其余村庄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分批开展,依次推进。分阶段逐步有序对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以及破损、老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升。重点解决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同模式存在的问题,对集中式处理、分散式处理、生态氧化塘模式和水资源匮乏地区,结合污水治理现状和已建设施分布、处理能力、运行维护等情况,分类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时序,逐步提升到村到户的覆盖率和处理率。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与重点复查等手段开展运维成效的督查考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盘点销号,使每个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有管护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运经费、有管护责任单位和维修技术支撑单位”,确保已建成的处理设施发挥应有作用。

四、深入宣传引导,凝聚污水治理合力。加强对基层组织、干部和群众耐心反复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解读力度,有效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农村居民内生动力,消除“等靠要”“观望”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团组织、志愿者和企业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通过改变随意倾倒生活污水等不卫生习惯,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深入人心,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群众自觉、上下联动的良性互动格局,为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打下坚实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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