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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西圳村委鬼冲村
环评机构
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白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1353.9m2,填埋体量约为4195.2m3,填埋高度约为10m,垃圾堆体整体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其中坡顶、坡底的坡度平缓,半腰处坡度较陡(约为1.73:3)。项目的整治方案为就地封场,其具体工作包括甲烷检测、垃圾堆体整形(主要为压实与修整顶部及边坡)、覆盖工程、填埋气体的导排与处理、渗滤液的导排与处理、雨水的导排、场区绿化以及环境安全监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回用或场地洒水。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设施,进入市政管网。
白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约0.88m3/d,且由于地形呈山谷状,现场建设渗滤液就地处理系统条件有限,故白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收集池,定期通过吸污车运送至镇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
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5m;采用洒水防尘;运输车辆须遮盖防护,轮胎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为简易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废气较少,且随着本项目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填埋垃圾逐年降解,填埋气体产生量逐渐变小。定期使用除臭剂对填埋场进行人工喷淋除臭,经过处理后,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污水收集设施渗滤液散发的臭气,渗滤液收集池采用密封加盖防止臭气向外扩散,定期将渗滤液外运至污水厂进行达标处理。加上填埋场复绿后植物能吸收一定量的臭气,减小对环境的影响,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废水收集池产生的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运载物料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不过施工期噪声大多为间歇性噪声,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结束。
项目建成后,本填埋场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自然衰减后,垃圾填埋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的要求。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