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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赫山区瓯江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益阳先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总投资:2832.22万元
环保投资:2832.22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完成时间:2019年4月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赫山区欧江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益阳先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为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厂区中心经纬度为:E112.,N28.,总建筑面积为5000.84m2,本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总投资2832.22万元,环保投资2832.22万元。
该项目建有:出水间、一体化除磷设备、除臭设施、紫外消毒间、出水仪表间、一体化转盘纤维滤池、A2/O改良组合池、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进水仪表间、收集水池、粗格栅、污泥池、办公楼区域、生产辅助用房、污泥堆场、污泥池,配套管网。
本项目建成生产规模:厂区污水处理,处理规模为 1000m 3/d。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4月,益阳先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并编制了《赫山区欧江岔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4日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益环审(表)字[2019]40号文。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283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2.22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益阳先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赫山区赫山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范围为项目近期设计能力所包含的各环保设施及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要构筑物、辅助工程、厂房结构、大小、位置未发生变动,与环评相一致,项目的整体建设符合环评要求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主要是格栅、污泥浓缩脱水间及污泥池等处散发的恶臭气体,一般以 H 2S 和 NH3为主,恶臭气体源源不断的排入大气,形成巨大的气溶胶,在处理厂及周边难以消散,对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对人群的身体及精神造成危害。
为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粗细格栅、IBR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房等处采取加盖或密闭集气罩等措施对恶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恶臭气采用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构筑物的生产废水均排入厂区内的污水管,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外界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城镇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哑河。
本项目本身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所建设工程内容均为废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污水经本污水厂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哑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内各类泵和污泥脱水等处,本项目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央。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来自于从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及沙粒、生化处理后的剩余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及生活垃圾、废化学试剂。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于当地环卫部门一起处置。
(2)、栅渣及沙粒
栅渣及沙粒污水经过格栅拦截,部分大块固体废弃物将被拦截下来,与沙粒一同收集后与作为城市垃圾外运。
(3)、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污泥脱水设备处理后,收集交由益阳市市政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目前,企业还未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企业承诺污泥会合理化处置。
(4)废化学试剂
废化学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出口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要求。
(2)有组织废气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93表中排气筒15m所对应的标准值。
(3)无组织废气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表 4 中二级标准限值。
(4)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的昼夜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008)中2类标准。
(5)固废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污泥含水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的有关规定。
(6)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在验收工况推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符合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93表中排气筒15m所对应的标准值,无组织废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表 4 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废水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址位于益阳市欧江岔镇,100m范围内无新增敏感住户目标。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现场核查情况:本项目审批手续齐全,“三同时”落实到位,本项目不存在暂行办法中所列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情形;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总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标准。废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哑河,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要求,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七、后续要求
1、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和周边居民的沟通,避免应缺少必要的沟通以及沟通不当发生的社会矛盾。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置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在正常安全状态下运行。
3、搞好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对污水及时排放,避免长时间存放而发酵产生臭气。
4、尽快签订污泥处置协议、废紫外线灯管处置协议。
5、加快排污许可证办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单位:湖南德环检测中心
建设单位验收负责人:刘亚平
验收专家:见签到表
报告撰写:见报告表
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