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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题会议。要求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和河长制的落实,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记者获悉,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水务局编制完成了《珠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初稿),征求意见后将正式印发实施,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全面开展“万村整治”清洁行动,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目标,重点要抓好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三个重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珠海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将其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系,力争尽快恢复农村水生态。
为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珠海已启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程,通过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摸查,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明确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珠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建设指引》要求,珠海农村污水处理采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人工湿地或小型污水处理站等多种治理模式,力求实现全覆盖。明确要求有条件的村庄直接接入城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具备条件的选择就地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珠海170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已有159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完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58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112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生活污水通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目前,101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共建设完成146套小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这些设施中已稳定运行的102套,约占建成设施总数的70%;仍有35套处于调试运营阶段,约占总数的24%。市水务局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长期稳定运行。
会议还通报了当前珠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仍有少部分农村的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偏低、运营管养经费落实不到位,导致无法正常运行等。
下一步,珠海将继续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和河长制的落实,提高农村片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协调督促各区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养运营经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管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成效。针对村民居住较分散、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等问题,珠海拟推行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控制集中化、管理信息化、日常维护专业化试点,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效益和管理水平。
【记者】陈翩翩
【来源】珠海特区报